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已来临
2019年06月26日 07:43:11 来源: 宁波日报 易其洋

  海曙区白云街道白云庄社区的绿格子垃圾分类艺术生活中心。(刘波 忻之承 摄)

  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之前,上海“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来了:社区楼道里的垃圾桶全不见了,大约500户才能分得一个垃圾桶;居民也不能再随意倒垃圾了,必须在规定时段内才能投放,而且,垃圾必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投放,违者个人罚款50元到200元。

  5月30日,杭州江干区城管采荷中队,对采荷街道钱杭社区一张姓居民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元,理由是他将垃圾错投错装而小区物业多次劝导无果;前些天,杭州海底捞火锅绍兴路店因将生活垃圾混装,被杭州下城区文晖执法中队等单位开出“垃圾拒运单”(后因整改到位而未拒运)。两起处罚,依据的是2015年实施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6月初,宁波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家住海曙新街社区的王某处以70元罚款,原来是他领了社区发放的垃圾袋,却对垃圾从不分类且不听劝导。媒体报道说,这是宁波首例针对个人未施行垃圾分类行为而处罚的案例,依据的是《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6月20日,《宁波日报》整版刊发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且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些天,不断看到类似报道,给人一个强烈感受:垃圾分类开始步入“强制时代”。

  一是说,如果个人或单位对生活垃圾不分类,环卫部门就有权力拒绝收运。垃圾长期堆放,占地方不说,还容易腐烂发臭,影响个人生活和健康,影响单位生意和形象。要想好,就得分类,这自然会形成“强制”。

  二是说,如果个人或单位对垃圾不分类,还拒不整改,不是像以前,虽也有法规,只是“写在纸上”,现在动真碰硬,查着就要被处罚。罚款额虽不多,但丢人现眼不说,还可能被“重点盯防”。有的地方还出台规定,要将乱扔垃圾行为纳入诚信征集系统。为面子和将来考虑,也得认真分类,这也会形成“强制”。

  三是说,扔垃圾不能那么“自由”了,以前是想啥时候扔就啥时候扔,楼门口就有垃圾桶,下楼出门时想扔哪个桶里就扔哪个桶里。现在不行了,像上海,扔垃圾有时段,垃圾桶也少了,想扔就得抠时间、多走路。更重要的是,时间和地段集中,便于环卫人员清洗垃圾桶、清运垃圾,也更容易发现哪家没有认真分类,追查起来更便捷。这样,挡了企图“浑水摸鱼”者的路,这也会形成“强制”。

  四是说,扔垃圾要收费,未来费用可能还会提高。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提出,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曾经在宁波做过测算,一户居民的垃圾处理总成本,包括清扫到处理全环节,一年需要600元以上,有些城市更高。不是有多少垃圾都可以一扔了之,而是扔垃圾得付费,扔得越多付费越多,垃圾分类越不“清爽”付费越多。这对于个人和单位来说,必然会有两种选择——尽量少产生垃圾和努力把垃圾正确分类,这同样会形成“强制”。

  垃圾分类推行了好多年,许多人发现,自己分好了,却被收运垃圾的人“一锅烩”了,时间一长,索性也不分了。有了上面四个“强制”,对垃圾收运者也会形成一种“强制”,混装混运垃圾难了。杭州的做法是,全面推行“绿车对绿桶、黄车对黄桶”管理模式,对21家清运单位的803辆垃圾清运作业车统一喷涂标识和颜色,方便大家监督。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便为分类处置奠定了基础。

  既然是强制,就得持之以恒,做做停停或半途而废,不仅对认真分类者不公平,还容易让人失去信心,延缓大家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不过,推进垃圾分类,舆论认为,像“撤桶”、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等措施,忽视了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早出晚归的上班族的困难,反而容易引发抵触情绪,还是应该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想着一口吃成个胖子。

  说到垃圾处理收费,我以为,以往垃圾处理费用主要由政府承担,现在不能把担子一下子全撂给个人和企业。比如,对不分类且屡教不改者,可以采取处罚措施,对于分类者则要奖励,而凭奖励,应该可以抵扣甚至免除垃圾处理费。这不是说垃圾处理费不该收,而是说,在垃圾分类意识的培育阶段,让个人和企业既出力又出钱,甚或收费太多,可能会事与愿违。至于如何收费,薛涛院长认为,未来可以提升到每年300元乃至五六百元一户。相信,时机到了,合适的标准总会弄出来。

  垃圾分类离不开每个人的参与,调动大家的主动性、积极性尤其关键。当下,还是要强制推行和鼓励引导并重,一步一步向前推进,万不可像以前那样,口号喊得震天响,一遇阻力,便停滞不前甚至退了回去。

标签: 垃圾分类;垃圾;海曙区;生活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 金林杰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img.zjol.com.cn/mlf/dzw/zjxw/zjnews/nbnews/201906/W020190626277902292155.png

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已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