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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女子去新开的中医诊所蹭个免费针灸 却被扎成气胸住院
2019年07月09日 08:54:18 来源: 中国宁波网   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叶晶晶

  近日,家住象山的周女士气愤地带着一叠医院的病历和发票,找上象山县卫生监督所,与行政执法人员诉说其被一家无良诊所坑害,做针灸导致气胸并诱发肺部感染住院的经历。

  原来,今年4月底的时候,周女士从朋友处得知,一家中医诊所开业大酬宾,可以免费为病人做一次诊疗活动。周女士有些心动,便去一探究竟。

  周女士感觉自己颈部不舒服,那家中医诊所的坐诊医生给她做了肩部颈椎3、4、5、6、7节的体征检查,发现棘突有压痛点,诊断是颈椎病。于是医生以针灸的方式给周女士治疗。

  医生在为周女士扎第一针,也就是肩井穴的时候,她感到胸前一阵疼痛,并把这个感受告诉了主治医生。医生向她解释,进针的时候皮下神经比较敏感可能会痛,这属于正常反应。

  结果到了当天傍晚时分,周女士感觉胸闷难忍,在该诊所负责人的陪同下进了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被确诊是针灸导致的气胸。

  为了治疗气胸,周女士吃尽了苦头。先是肺部插管治疗,后无效又转至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14天后才得以康复,共花费一万多元。

  周女士越想越生气懊恼,本想蹭个免费针灸,却被扎成气胸。另一边,这家中医诊所的负责人也觉得很无辜,明明只是想搞个免费活动积攒下人气,却不曾想刚开业就遇到这样的事儿。

  两边关于赔偿的问题,谈了一个月却始终谈不拢,闹到了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又去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最后又来到县卫生监督所。

  周女士表示,她这次来到卫生监督所,只为得到一个公平的答案,那就是这家诊所到底有没有违法?

  象山县卫监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做针灸的这名医生取得的是“执业助理医师”,而非“执业医师”,这多了“助理”二字,意义大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也就是说该“医生”不能单独为周女士开展针灸治疗。

  该“医生”未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诊所内单独开展医师执业活动。这已经构成违法,遂将其立案调查,一旦查证属实,他将面临“停止医师执业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关于周女士和诊所之间的赔偿问题,经过执法人员的劝解,现也已达成一致。而该“医生”对他自己作为一个执业助理医师却单独执业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甘愿受罚,并表示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罔顾法律。


标签: 针灸;诊所;气胸;医师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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