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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破解司法处置不动产过户难
2017年02月20日 09:21:49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记者 邓亮

  衢州新闻网讯(记者 邓亮 通讯员 邱春燕) 2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关于营改增后司法处置不动产过户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破解了司法拍卖成交后,因当事人拒绝配合,不动产无法过户等执行程序中司法处置的难点问题。

  据了解,此前法院将被执行人的不动产司法拍卖后,需要被执行人签字,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不少因为被执行人无法联系,或不愿配合,导致拍下不动产的买受人无法将不动产等资产过户的纠纷。

  今后,法院在司法处置被执行人不动产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因其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导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不会再影响到实际过户。司法拍卖成交后,税务、国土部门会为买受人办理过户时予以协助配合。即便没有被执行人签字,买受人也能完成过户手续。

  其具体操作流程是:司法拍卖成交后,法院发函给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注明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具体情形,并从拍卖款中支付出卖方应纳税(费)金额。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在确认税(费)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以出卖方的名义开具完税凭证。之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签: 司法;处置;不动产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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