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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给物业服务质量设“红黑榜” 征求意见阶段请大家发声
2018年11月08日 16:11:26 来源: 衢州晚报 许军

  衢州晚报11月8日讯(通讯员 许军)小区物业管理好不好,每个业主心中都有一杆秤。但是到底好到什么程度?哪些地方存在不足?收多少物业费合适?就比较难量化了。近日,衢州市住建局发布了《衢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评价打分的方法,并设置物业服务质量“红黑榜”。

  ●检查评价小组的组成

  要评价小组物业服务质量,首先要有权威的评价机构。《办法》提出,成立衢州市区物业管理检查评价工作小组,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房管处及柯城、衢江区住建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市房地产协会及各街道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

  检查评价的对象为市区范围内各物业服务企业。具体检查评价工作由区物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评价打分;市工作小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评定。

  检查评价方法分为物业服务项目检查评价和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综合检查评价,每年开展一次。

  ●检查评价哪些内容

  依据《衢州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将市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分1-4级,各区块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等级进行确认,并按服务等级进行检查评价,检查评价内容按小区综合管理情况、小区房屋管理要求、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管理、保洁服务、社会信誉7个方面进行。

  ●设置“红黑榜”

  市住建局根据工作小组确定结果,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档案:年度综合检查评价评分高于85分的,被评为“红榜”;年度综合检查评价评分低于60分的,被评为“黑榜”。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也将被评为“黑榜”: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非法挪用、骗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修金、前期物业服务启动资金;违规收取物业管理费;因企业不作为或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业主群体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评价结果怎么运用

  市住建局对评定为“红榜”“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被评为“红榜”的物业服务企业,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物业招标时给予信用加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考虑。被评为“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议建设单位进行前期物业招标时给予信用减分,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暂缓考虑。

  目前,该《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对于这个事关居住环境的管理办法,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可以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


标签: 物业;红黑榜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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