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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体店买商品,也有“七日无理由退货”了
昨天,绍兴624家企业做出庄重承诺
2017年08月30日 15:06:51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我们郑重承诺,已开箱的商品,未激活、未安装、未使用,无人为损坏,包装、发票、附件齐全,一律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在昨天下午举行的全省“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上,绍兴苏宁云商商贸有限公司代表向消费者作出庄重承诺。昨天,绍兴市共有624家企业作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承诺,这标志着我市不少实体店也学习网络购物,推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服务。

  今年3月15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正式启动,省政府办公厅也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作为“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重要活动之一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从网络购物延伸到线下实体店购物。据了解,实体店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基本依据,以“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基本原则,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范围内,尽可能为消费者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不过,生鲜食品、个人内衣、定制产品、奢侈品等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包括在内。

  截至去年底,我市已有世纪联华超市、银泰百货、大润发超市、红星美凯龙家居市场、上虞万和城等14家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向广大消费者承诺履行“无理由退货”。

  在昨天的承诺仪式上,我市不少企业表示,“无理由退货”是企业提升自我管理、树立企业形象、构建和谐消费环境的一个契机。

  “国商大厦在几年前就已经推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从本月起又将这个日期延长到60天,此举就是为了进一步营造安全、诚信、优质的消费环境,谋求实体店发展之路。”绍兴市国商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孙鹏表示,目前国商大厦将除食品、黄金、内衣、精密器材等以外的商品均纳入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名录中,只要有效凭证齐全、商品品貌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场都将坚决执行60天内退货。

  据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都会统一公布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官方网站上,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统一展示标志标识,让公众“可视、可体验、可监督”,这就意味着厂家商家诚信不诚信、承诺落实不落实,消费环境放心不放心,最终由消费者来评判。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消费者符合退货条件被承诺企业拒绝退货,可向消保部门投诉。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还将充分发挥规模商业流通企业、知名制造企业的龙头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规模集聚效应,逐步将“无理由退货”覆盖整个区域。

标签: 退货;承诺;诚信;消费;网络购物;消费环境;超市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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