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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实施财产执行专项行动 124名危险驾驶人认罚
2017年10月15日 21:28:09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由于你至今未缴纳罚金,本院现已立案执行。”近日,家住越城区的杨某收到了一条执行短信,告知他逾期未缴纳罚金,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司法强制措施。得知事态的严重性,杨某当天下午到越城区人民法院缴纳了罚金。原来,杨某曾于一年前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他抱着侥幸心理,一直不去缴罚款。

  今年以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为打破财产刑执行长期不被重视、“刑罚白条”现象突出的局面,该院与越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财产执行专项行动,并找准危险驾驶类案件这一突破口。“危险驾驶类案件判处罚金较少,大多处于2000元至10000元之间,其中判处5000元以下的罚金占比很大,而且触犯危险驾驶罪的人员多数经济能力较强,能够负担罚金,可执行性较强。因此,选择危险驾驶类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的突破口,有利于打开工作局面。”负责专项行动的检察官说。

  截至9月底,该院共计监督法院立案执行危险驾驶财产刑执行案150件,目前已执行124件(人),执行罚金27.6万元。

标签: 罚金;危险驾驶;立案;财产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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