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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款仍在私人账户上 小区业委会主任的做法或触犯法律
2017年11月14日 15:51:13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本网讯 小区业委会收取的房租费、停车管理费等公款,协调会开过近一个月了,这公款仍“躺”在业委会主任的私人账户上。最近,越城区秦望家园小区一名业主向记者反映,业委会主任仍将4万多元“公款”“据为己有”,承诺“如期归还”却没有兑现。昨天有律师表示,这个主任的做法已涉嫌职务侵占。

  据这个小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反映,业委会主任朱某某曾收取过一部分房租费、停车管理费等,这些钱没有进入小区对公账户,存在“侵占公款”行为。“他(业委会主任)之所以提出每天100元,一年半工作补贴要5.4万元,就是为了弥补这笔钱的空缺。”该业主说。

  这位业主的说法记者从该小区业委会的一名委员处得到证实。该委员提供的《秦望家园3—10月朱某某收取小区房租等情况记录》显示,朱某某收取的未进账款项有47133.64元。

  本报报道后,10月13日越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专门开会协调,达成了几点意见:业委会主任要拿“补贴”须达到“双过半”要求,即要得到“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和“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小区财务每一季度向业主公布一次;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将收取的小区“公款”缴入小区对公账户。

  会后,该小区业委会也就领补贴问题进行商议。一份由“秦望家园业委会”出具的《情况通报》显示,会上共有3位业委会成员主张不拿补贴,并提出主任工作补贴一年不超过1万元。主任朱某某也认为他一年半拿5.4万元补贴有点多,改口“一年拿3万补贴,一年半4.5万元”。他提出,若征求业主意见达不到“双过半”要求,就马上辞职。其中一项内容还写明,“一星期后,朱某某收取的小区公款交入小区对公账户”。

  “时至今日,朱某某仍未将收取的小区公款交入小区对公账户。”昨天,秦望家园小区业委会一委员向记者透露。对此,记者电话采访朱某某时,他说:“我现在有点事,过几天和你联系。”

  记者从南门社区居委会了解到,10月31日,针对秦望家园业委会存在的系列问题,城南街道办事处又一次召开协调会,重申“对小区财务进行对账,业委会主任尽快将收取的‘公款’缴入小区对公账户”。

  “他(朱某某)说只是暂时保管这笔钱。”该社区负责人告诉记者,街道和社区的意见是一致的:朱某某先将收取的4万多元缴入对公账户,然后再谈领取报酬的事。

  秦望家园小区一业主还向记者提供一份落款为“朱某某”的《借条》,上面写着“今借秦望家园业委会公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书写该借条的时间为2017年3月5日。

  “严格来讲,这名业委会主任的做法已涉嫌职务侵占,属于违法。”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表示,街道办事处可向这名小区业委会主任发函,督促其按时归还小区业主的公共财产。此外,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标签: 业主;公款;侵占;房租费;管理费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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