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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绍兴系列抢劫案昨宣判 绍兴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徐利死刑
2017年11月22日 09:41:13 来源: 绍兴网-绍兴日报

  昨天上午,轰动一时的宁波绍兴系列抢劫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徐利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等手段,当场劫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抢劫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持枪抢劫;被告人徐利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系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徐利一人犯数罪,依法对其数罪并罚。虽然徐利抢劫绍兴供销大厦、诸暨嘉瑞珠宝店系抢劫未遂,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抢劫事实;但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论罪应处极刑。

  法院判决,被告人徐利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最后,决定执行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标签: 抢劫;死刑;宣判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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