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全市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研讨会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市、县两级法院干警及市政法机关相关负责人参加研讨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去年5月,市中级法院率先迈出了探索庭审实质化的改革步伐,并于去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该项工作。自开展改革试点以来,全市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案件共215件,其中召开庭前会议69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39件,改革工作得到了最高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此次改革内容以庭前会议和法庭调查实质化为切入点,重点突破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认定有重大争议的一审案件,聚焦庭前、庭中、庭后三大环节,有效发挥庭审作用。”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吴曙光说,市中级法院积极促进“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转变,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
通过改革,市中级法院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审判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有效缓解了刑事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试点以来,全市法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157件,平均审理期限为3.317天,当庭宣判率达100%。同时,庭审实质化的改革有助于促进控辩双方认可裁判结果,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以椒江法院为例,去年该院适用实质化审理案件的息诉服判率高达78.26%。
研讨会上,椒江、黄岩、温岭三地法院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改革工作经验。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改革发表了意见。他们认为,全市政法系统要步调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对于推进中的难题及时交换意见,做到群策群力;同时,改革的推进也给政法系统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业务要求,系统内工作人员应积极提升自身能力,适应改革要求。下一步,市中级法院将发挥先发优势,在繁简分流、庭前会议、作证制度等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政法部门的沟通,努力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创造台州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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