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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大善人”5年集资诈骗1个亿
2017年07月27日 09:43:55 来源: 台州晚报 通讯员 李洁

  许某,温岭石塘人,今年53岁,打扮洋气,看上去像是个大善人。从2014年9月开始,她经常向寺庙捐款,一年多下来,捐款数额有300多万元。

  对于捐款原因,许某也说不上来,只觉得有点鬼使神差。

  然而,捐款的款项,都是她集资诈骗得来的。在5年多的时间里,许某共非法吸收资金1亿余元。

  日前,温岭法院对许某集资诈骗一案作出宣判: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谎称投资烟草吸收资金

  10多年前,许某经亲戚介绍,跑到了大连,她开过快餐店、药店等,卖过包,也卖过水产,但生意做得并不是很好。

  她有个男友周某,已交往多年,周某的亲戚在烟草局上班。2010年,许某想到以做烟草生意为由,向别人借款。许某清楚,这是个骗局,目的就是让别人的钱为自己所用,只要资金周转过来,就能一直骗下去。

  许某对外宣称,其男友亲戚在烟草局当领导,投资烟草生意利润高。为了使投资人相信她确实在做烟草生意,许某还直接送香烟给对方。许某说,几乎所有的投资人,她都送过烟。

  单单送烟远不能吸引投资者,最让投资者动心的还是高利润。许某举例,她给出的利润,最高的是投资135万元3个月赚60万元;最低的是投资80万元2个月赚10万多元。

  许某的骗局很逼真,她像真做香烟生意一样,给投资人报每批次的香烟种类、数额、投资金额、投资时间等,并在一开始按时返还本金、支付利润。

  陈某、孙某就是投资人之一。2012年至2014年11月,两人共在许某处投资了2970万余元,得到了利润2128万余元。利润是很高,但最终本金肯定是拿不回来的。

  儿子、女儿也骗,5年骗了1个亿

  对于她诈骗的事,许某说,其男友、妹妹、儿子和女儿都不知道。除了妹妹,儿子、女儿也在她这里有投资。其中,儿子用房子贷了150万元,加上儿媳妇的100万嫁妆和孙子的30万压岁钱,都投在了许某这里。女儿做箱包生意赚的200万元,也投在了许某处。不过,许某并不分给儿子和女儿“利润”。

  明知是骗局,为什么还要接受儿子、女儿的投资?许某称自己也不清楚。

  除了虚构做香烟生意外,许某还虚构了做水产生意。不过,谎言迟早会被揭穿的。2015年11月,许某东窗事发。

  此时,许某非法吸收资金1亿余元,诈骗事实共有34起,造成被害人本金损失4464万余元。

  一边捐钱,一边买彩票

  许某称,她喜欢往寺庙里捐钱,捐一次就是好几万元,给的都是现金。有的寺庙还主动联系她,让她捐钱。此外,她还给贫困山区捐鱼货。许某的儿子结婚,她给儿子买了房,加上装修、婚宴的钱,总共花了500万元左右。

  之前,她在石塘有260万元的欠债,也是用这些钱还的。许某给投资人送香烟实物,花了270万元左右。有些投资人投资超过本金的,共有600多万元。

  对于资金缺口越来越大,许某心里还是急了。于是,她有了买彩票的习惯,而且一次就买近2000元。许某说,她固定买的彩票店有两家,从2012年到案发,共花了200万元左右。不过,许某期待的大奖,一直没中到。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标签: 诈骗;温岭;捐款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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