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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高速股权收购9月8日起全面铺开
2017年08月29日 15:11:56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每股价格8.19元,全部采用网下股权收购点协议转让方式收购

  8月28日,根据台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2017年9月8日起至11月30日,敞开收购高速股权,每股收购价为8.19元,时间3个月左右。

  集中和优化台州高速股权

  倡议股东及时转让

  据了解,此次收购的对象是持有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股东,由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收购。

  回眸1993年,在政府财力薄弱、融资渠道有限的背景下,台州地委行署组建了台州高速公路公司,鼓励民间社会资本投资,完成了甬台温高速台州一期工程的建设。这在当时可以说是一个全方位、跨世纪的战略决定,是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机制的一大创举。

  但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原先复杂股权结构的弊端日益显现。

  在长期的股权分拆过程中,产生了约4.9万名自然人股东。目前,高速集团的股权结构中,市属国有企业持股比例34.55%,即便加上其他国有法人股东,国有持股比例也只有49.21%。而由法人股份分拆产生的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则高达41.87%。

  这一特殊的股权结构,束缚了高速集团投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国有企业重要功能的发挥。

  另一方面,甬台温高速台州一期收费期限已所剩不多了,届时,股权分红主要依赖经营性收费的格局将难以维系,高速集团还将面临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

  审时度势后,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工作。按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收购价格,建立中小股东的合理退出机制问题,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股东向市属国有企业转让股权,既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也可推进高速集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转型发展,较为彻底地解决发挥国企功能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之间的矛盾。

  转让股权,股东该如何办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股权转让全部采用网下股权收购点协议转让方式。

  根据各地股东分布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将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杭州)、台州市行政大楼、高速集团本部(椒江)和黄岩、路桥、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等地共设立11个股权收购点。市行政大楼股权收购点集中办理市直机关干部的股权收购工作,为期一个月,其它收购点的收购工作则为期3个月。台州市外的股东可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杭州)或就近选择收购点进行办理。

  各收购点的办理时间为2017年9月8日至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六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7时(国庆期间假日照常办理)。

  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部工作人员李茜茜介绍,自然人股东可携带身份证及银行账户卡(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原件到各收购点办理;法人股东请携股权账户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同意出让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到各收购点办理。各股权收购点对转让股权的股东进行登记造册,提交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确权转让,一般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向股权转让方拨付收购资金,完成股权收购交易。

  “考虑到股东基数较大,为避免股东集中前来造成现场拥挤,影响股东及时办理手续,每个股权收购点每天限号200个进行登记办理。”李茜茜说,股东可拨打高速集团服务电话或各收购点的咨询电话,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相关信息将通过高速集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各收购点当地新闻媒体及时发布,请广大股东关注。

  另外,高速集团还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及浙江股权托管公司专业人员组成特殊股权问题处理小组,专业分析股东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和解决好股权收购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个别情况复杂的可在3个月集中收购完成后再进行办理。

  关于台州高速股权集中和优化有关问题

  市国资委主任徐豪答记者问

  ●台州高速股权转让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市国资委指定第一大股东(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委托台州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高速集团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5月31日,最终以评估确认值确定股权收购价为8.19元/股。

  ●如果继续持有,高速股权还会继续分红吗?

  答:首先分红的前提是盈利。根据《公司法》第16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才能按照章程约定进行分配。

  从目前的宏观形势和企业发展的角度综合来看,以下因素将会影响台州高速集团的盈利能力,一是由于高速集团的甬台温高速台州一期经营性收费年限平均只剩下七年左右的时间,以征费收入来维持盈利的持续性不强。二是近年来,周边高速公路的项目不断投入建设、运营,高速铁路也在加快建设中,群众外出的选择渠道不断拓宽,高速集团路段的征费收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三是由于本路段投入使用时间较长,道路养护和维修的费用将不断提高,运行成本将会上升。四是高速集团的房产业务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从房产项目获得盈利的可能性将会下降。五是今后高速集团将集中精力参与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今后几年投入将会比较大。

  ●在股权集中和优化中,自然人股东是否可以不转让股权,选择继续持有股权?

  答:自然人股东可以选择向主体收购方协议转让股权,也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股权。这是股东的权利。我们提倡、鼓励、建议并欢迎广大股东及时转让高速股权。

  助读

  认识一下台州高速集团

  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28日创立,12月8日正式注册成立,前身为浙江台州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首家采用股份制形式承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

  2007年8月2日,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成功组建,目前注册资本2.16亿元,拥有资产达38亿元,拥有台州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高速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台州高速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9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台州汇通高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和台州市浙能油气发展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

  1993年至2002年的十年,是公司道路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初创、成长时期,也是公司的“一次创业”阶段。

  十年中,该公司建成了“台州第一路”,取得了辉煌的建设成果,使台州成功融入到省会城市“三小时经济圈”。

  2003年至2012年,是公司发展的第二个十年,也是公司“二次创业”阶段,通过不断创新思路、挖潜增效、规范管理、服务股东,实现了全面、快速发展。

  2013年至2022年是公司的“三次创业”阶段。在2013年至2015年这三年中,该公司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主动,科学应对发展形势,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产业拓展迈出实质性步伐,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9873.3万元,净利润58150.1万元,其中征费收入125760.6万元,年年创历史新高。

  从2004年开始,公司先后以每年每股0.45元(含税)的现金回报分红给股东,累计现金分红每股5.85元(含税)。公司历年来共上交国家税收133609.92万元,其中所得税76432.12万元。

标签: 股权;台州;高速集团;收购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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