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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盛宴“双11”将来,警惕“双11”商品先涨价后打折
2018年11月08日 16:08:38 来源: 台州日报

  随着一年一度“双11”网购盛宴的到来,攒购物券、0元抢、预定减免……各种电商优惠促销活动纷至沓来,勾起不少市民手痒难耐:没留神,购物车里的东西就堆了几十件;一手快,定金就是支付了好几笔。

  当大家沉迷于买买买时,如何不被“套路”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市消保委,为消费者送上一剂清醒剂。

  市消保委根据2016、2017年受理的相关网络消费投诉分析:网络购物要事先做好购物规划、选择良商、理性消费、有“据”维权。

  警惕先涨价后打折

  “双11”淘实惠,是消费者购物的初衷。面对商家价格标注动辄3折、5折,降价几百上千的促销优惠,消费者要保持理性。

  对心仪的商品,要提前关注销售价格,与“双11”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实惠。

  一般网络商家都会把一年中商品最低价放在“双11”当天,吸引消费者“剁手”。然而有些“低价”并不是真正的低价,一些商家玩起了先涨价后降价的套路。

  市民王小姐就遇到这么一出戏,她在几个月前在购物车中放了一款净水器,当时标注原价4000多元,实销价格3000元左右。

  “这次活动,我刚好抢到该商家一张减免近1000元的券。本想着这次可能真的捡到宝了,结果去商品页面一看,净水器将销售价格改成了4000多元,即便是我用了券,优惠还是和平时差不多。”

  市消保委秘书长阮家荣提示,一般根据市场行情,商品价格会存一定的浮动,消费者要淘得物美价廉的产品,平时功课少不了。

  定金不能退,预付需慎重

  同时,在此次“双11”活动中,淘宝、天猫商家推出“预付定金立减”活动,消费者在支付定金时,都需要勾选“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

  在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注意区分订金和定金的不同。“定金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买卖合同的成立,双方必须得履行合同。如果买的人违约不买,定金不退;卖的人不卖,双倍返还定金。”阮家荣介绍,提醒消费者在预购商品或服务时,一定要看清商家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想清楚后支付“定金”。

  货比三家,挑选信誉商家

  随着“双11”影响力的增加,参与到这个购物狂欢的电商平台、商家越来越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上有了更多选择,有时不免会有一些选择困难。

  “根据以往投诉分析,网购产品价格趋向透明,台州市民网购维权多数原因在产品质量问题上。”阮家荣说。

  因此,市消保委给出建议,市民在做选择时,多渠道货比三家,查找信誉商家再出手,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商家和产品,切忌冲动消费,以免陷入买多了退货麻烦的境地。

  同时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不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更不要轻易直接转账至对方私人账户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

  保留信息,有“据”维权

  消费者除了购买时认真细读商品详情,促销活动条款,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运费险事项等,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商品截图、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支付记录、快递单号等电子证据,并索要电子或纸质发票。

  收到商品时,建议及时验货,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时要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明确责任。

  市消保委介绍,遇到商家不守承诺或售假,消费者向平台和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时,这些截图及票据信息都是售后维权的重要依据。

标签: 定金;商家;消费者;市消保委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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