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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温州交警查获12919起酒驾:春节与夏季酒驾最多
2017年01月24日 08:22:50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王骁 通讯员 王田维

  近日,一则有关醉驾入罪标准调整的消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而酒后驾车一直以来都是市民所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广大驾驶员。去年我市查获的酒驾与醉驾数量究竟有多少?昨天,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相关的数据,这也是温州交警在春节前,再次给广大驾驶员敲响的警钟。

  数据

  夏天及春节酒驾最多

  根据交警部门透露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市查获酒驾共达12919起,醉驾为3233起。在这12919起酒驾中,在下半年被查获的占了大多数,其中1月份为640起;2月份820起;3月份1359起;4月份570起;5月份788起;6月份678起;7月份1006起,8月份1628起;9月份1212起,10月份1546起;11月份1347起;12月份1325起。

  从每月查获数量来看,下半年明显要多于上半年,而最多的竟然出现在炎热的8月。

  据交警部门分析,去年三月份刚好是春节过后的日子,每年春节前后的日子是酒驾高发时段,因此三月份查获有1359起。而夏天乃至下半年都是一年当中酒驾的高发季节,尤其是天气热的时候。这是因为夏天人们活动比较频繁,出汗多,饮酒的人自然也会多起来,加上酒后心存侥幸开车,因此被查获的酒驾不少。还有就是国庆假期,在十月份被查获的酒驾也是非常的多。

  男性是女性的31倍

  在去年查获的12919起酒驾中,涉及女驾驶员只有402起,男女比例为31比1。同样在去年查获的3233起醉驾中,女性只有118起,男女比例为26比1。

  为什么男女比例差距会这么大?据交警部门分析,这除了驾车者以男驾驶员占了大多数外,平时女性喝酒的人数也明显要低于男性,因此相比较男性,女性酒驾被查获的数量比男性要少得多。

  三四十岁驾驶员居多

  另据交警部门透露,被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中,多是以三四十岁的驾驶员,这些人当中不少都是生意人,因为各种应酬出来喝酒。而且大多数酒驾者是在深夜开车被交警查获的。

  根据调查,这些酒后开车被查获的人,大多是因为侥幸心理,以为夜深人静,不会有交警在路面查酒驾,甚至有人自持酒量好,以为不会被查出酒驾,结果遇到交警后,往往是追悔莫及。

  提醒

  春节临近,酒后驾车者又会有所增多,交警部门对此已经加大了查处力度,组织并安排警力开展专项行动。在此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因为贪杯而以身试法,不管是什么理由、任何时候都不要心存侥幸,只有大家都遵纪守法、安全驾驶,才能过上一个更加平安、祥和的春节。

  @新闻+

  今年1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纪要》主要明确了这三点:对于醉酒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的场所挪动车位的,或者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门口后接替驾驶进入居民小区的,或者驾驶出公共停车场、居民小区后即交由他人驾驶的,对公共安全没有危害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醉酒驾驶汽车,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的,不具有规定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以适用缓刑;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但无规定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 醉驾撞古树

  1月19日晚,市区雪山路发生一起轿车正面撞击古树的交通事故,事故车辆车头严重变型,车内安全气囊已经打开,驾驶员坐在车内一脸痛苦状。当赶到现场的交警将驾驶员从车内救出时,闻到了其身上一股浓浓的酒气。经呼吸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随即,该驾驶员被交警控制。

  据查,该驾驶员姓邱,河南人,在温州经商。当晚,他在市区雪山路某大酒店和朋友吃分岁酒,席间喝了几杯红酒。出门时自我感觉精神状态良好,就自己开车回家。没想到刚开出酒店大门两百多米,酒劲上来操控不当撞上了路中间的古树。当时,邱某还没有系安全带,驾驶座安全气囊弹出时,邱某的头重重地砸到安全气囊……

  醉驾又被查

  1月22日晚,交警三大队联合龙湾特巡警大队在瓯江路与龙腾北路交叉口设点检查。当晚8时30分,一辆紫色小轿车驶近检查点,当现场民警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时,该车竟然加速想要驶离现场,但最后被民警拦停在一条小巷内。

  据查,驾驶员吴某之所以逃跑正是因为酒后开车。经检验,吴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而吴某这次并不是第一次酒驾被查,2013年,他就因为醉驾被吊销了驾驶证,并且被拘役了数月。

  醉驾致死亡

  去年12月22日晚,市区黎明东路与府东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轻便二轮摩托车和公交车碰撞的事故,事故造成轻便摩托车驾驶员程某因伤势过重死亡。监控画面显示:程某驾驶摩托车沿府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行经黎明东路与府东路交叉路口时,程某驾驶摩托车闯红灯,同一辆自西往东行驶的公交车发生碰撞,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发现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21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驶的标准,属于醉酒驾驶状态。

  醉酒丢饭碗

  去年3月24日晚,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机场大道设卡开展“平安1号”整治行动。当晚9时28分,一辆教练车经过执勤卡口,驾驶员夏某被查出酒醉驾。经测试,其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4mg/100ml。

  据查,夏某是一名驾校教练,家住洞头区灵昆街道,当晚,他在市区王朝大酒店参加亲戚的婚宴。席上,他喝了啤酒又饮白酒。散席后,他独自一人坐出租车到龙湾状元,稀里糊涂地就将原本停在那里的教练车开了出来,准备回家。不料遇上了交警。

  据介绍,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夏某的行为属于醉酒驾驶营运车辆,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夏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标签: 酒驾;交警;温州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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