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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主动申请修复 律师解释有规定可开绿色通道
2017年02月22日 09:14:02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戴玮

  厉宅 石开宇/摄

  日前,《代表在线》报道了温州市瓦市巷百年老宅年久失修成危房,却因被政府核定为文保单位而难以修葺的问题【详情】。在上午的走访后,栏目评论员认为,这批文保单位的业主们在温州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过程中做出了贡献,如今他们遇到“危房难题”政府理应提供帮助。

  网格员:群众多次反映危情 去年发生5次坍塌事故

  2月21日,温州市人大代表余康杰,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王强与五马街道墨池大网格(社区)网格员一同实地走访了瓦市巷的厉宅和季宅,寻求“解危”思路。

  在看了两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老宅之后,两位评论员感叹,百姓住在这样的房屋里实在太危险。余康杰说:“不维修的话,迟早会出事,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从墨池大网格(社区)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2016年网格内共有5处房屋因年久失修而发生坍塌,所幸未有人员伤亡。

  现场网格员介绍情况,去年双屿农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在网格的危房排查中发现了不少危房,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处理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出现安全隐患的问题上非常为难,一方面群众多次反映房屋危情,另一方面网格已多次向上级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反映问题,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代表:户主主动申请 部门若不作为可追责

  在走访了两处宅院,并与户主们充分沟通之后,余康杰对上述问题有了解决思路。他认为,要解决问题住户们必须自己先统一意见,主动迈出第一步。

  余康杰跟住户们说,以古宅目前的状况,修一两处起不了太大作用,必须大修。而大修需要宅院内的所有业主统一意见,主动向相关部门打报告,提出维修申请。

  “那我们申请后,部门不理会,怎么办?”有住户提出疑问。

  余康杰说:“这是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他们不作为,是可以追责的。到时,我们市人大代表也不会坐视不理。”

  住户们表示,接下去会开个住户“集体会”,统一一下意见,然后再向主管部门提出维修申请。

  然而,这还仅仅是整个流程的一小步。此前,记者通过温州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了解了文保单位修缮的一般流程。首先是业主统一维修意见后向文保所提起申请,该所现场核实情况后将申请提交给上级部门,得到修缮的批准之后,由考古所推荐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施工单位,确定修缮方案。在此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有业主自主承担。待修缮完毕通过验收,业主再拿费用凭据到文保所申请资金补助,文保所拿申请材料向财政申请资金。考古所相关负责人透露,补助资金一般只占维修费用的很小一部分。  

  律师:文保单位户主的义务和权利不对等

  对于昂贵的维修费用,住户们有些犯难,而且这么长的流程走完,可能房子早就塌了。

  王强解释,住户作为使用人和所有人,也是厉宅的保护管理责任人,维修的话需要自己承担维修费的“大头”,这是硬性规定,但是住户可以尽量向政府申请补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对存在重大险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在项目审批上开辟绿色通道,在资金安排上予以保障。

  王强认为,这些老宅院被核定为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在温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中也做出了贡献,如今这批住户遇到了困难,政府应当给予一些帮助。

  今年1月,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对类似厉宅、季宅这样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护都有严格规定,对其所有人有较大的约束,因此带来较高的建筑成本和生活成本。但与此同时,住户们除了头戴文保建筑的帽子之外,并没有享受到实际的权利。

  “政府应安排专门的机构、人员来落实各项文物保护职责,而不是简单地把责任压到住户或所有人头上。”

  王强建议,目前我市已有立法权,应该加强文物保护地方立法,突破现有文物保护的制度瓶颈。


标签: 住户;文保单位;业主;维修;修缮;温州市;危房;户主;文物保护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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