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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要向法院报告财产了 逃避执行将依法被制裁
2017年04月14日 09:17:12 来源: 温州晚报 张银燕 谢思思 温萱

  温州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中院获悉,我市两级法院将于4月到5月,开展以推进财产报告制度为主题的“执行攻坚年春雷行动”,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意味着,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老赖”们要注意了,法院将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赖账者将被重罚。

  据介绍,我市两级法院以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作为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突破口之一,通过严格推行财产报告制度,强化被执行人的报告财产义务,多种途径核实报告内容,同时依法采用纳入失信、罚款、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对拒不报告及报告不实的被执行人,按照法律规定严厉予以打击。

  法院将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进一步加大财产报告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律报告财产,提升财产报告率。对所有新收的民事金钱债权执行案件,在发出执行通知的同时一并发出《报告财产令》和《财产调查表》,要求所有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必须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按照《财产调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无财产者,也必须进行零财产申报。

  一律严格审查,多种途径核实。经办法官将严格审查被执行人是否全面报告现有财产,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报,是否如实报告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者动产由第三人占有,不动产、特定动产、其他财产权等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等情形。

  一律告知公开,保障申请人权利。对于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和法院核实情况,一律要求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未报告或法院未掌握财产线索的,必须核实并告知结果;申请执行人对报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必要时组织执行听证。

  一律依法制裁,打击拒执行为。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情况的,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

  拒不报告财产司法拘留十五天

  2015年8月,周某因逾期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平阳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执行干警立即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如实报告财产、履行义务。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周某不但没有如实报告财产,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围堵都扑空,直到有线索指明周某在家,执行干警第四次上门才将其拘传。周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与其谈话,协商解决方案,但其仍然拒不配合执行,态度强硬,没有还钱意愿与悔过表现,执行干警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为他人担保后公职人员主动报告财产

  2013年、2014年,洞头社保中心公职人员叶某为亲戚担保债务共计105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叶某承担连带责任。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洞头法院依法对本案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进行全面查控。被执行人叶某在收到材料后第二日主动到洞头法院向执行法官报告自己现阶段的工资收入及其财产情况,并表示尽其所能履行义务。洞头法院对其报告的财产一一进行核查,并结合查控的财产情况确认叶某系如实报告个人财产,并对其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经执行,叶某目前已主动履行完毕一案件的按份责任;另一案件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正分期履行中。鉴于被执行人叶某主动报告财产及主动履行的行为,洞头法院决定不将叶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拒不报告财产并转移

  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陈某与秦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瑞安法院调解生效后,债务人李某未按期偿还借款。执行案件立案后,瑞安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及报告财产。执行过程中查明,2014年12月23日,被执行人李某将自己名下的坐落于鹿城区人民东路的房产以252.8万元价格进行转让,并未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且大部分购房款不能说明去向,执行干警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均未果。瑞安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并隐瞒其拥有房屋的事实,且转让其房屋,继续对抗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今年1月18日,李某被抓获。2月2日,李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瑞安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该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拒不报告财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胡某和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泰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吴某拒不报告财产且拒接法院电话,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执行手段,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冻结吴某名下银行账户。

  今年2月,吴某回到泰顺,执行法官得到线索,在上班前就来到吴某家中,将刚起床的吴某传唤至法院,后吴某积极筹款,该案全部履行完毕。吴某坦陈自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经营、生活、出行均受到很大影响,这次回泰顺就是为了解决该案。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财产报告义务的公告

  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拒绝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以及隐匿财产均是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严肃执法,打击规避和拒执行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于4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春雷行动”,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财产报告义务。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民事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除有法定终结报告程序情形的,均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财产报告的义务人为被执行人个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以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报告的内容包括静态财产报告、历史财产报告和动态财产报告。

  静态财产报告是指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时被执行人现有财产的报告。

  历史财产报告是指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动态财产报告是指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在首次报告财产后财产情况发生变动或者有新获得的财产、收益的,应当在财产变动后,新获得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或者实际占有、收益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情形及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告、虚假报告、逾期报告、不作补充报告,又不履行义务的,或者隐匿、转移、挪用、毁损、挥霍已报告财产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同时,人民法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采取罚款、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报告、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市法院接受主动财产报告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时间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4月30日。对应依法报告财产而不报告的,将在公告期满后依法从重处罚。

标签: 执行;报告财产;财产报告;法院;财产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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