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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新政10月1日起实施
2017年04月27日 08:40:30 来源: 温州都市报 吕进科

  10月1日起,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将实行新的政策。昨天,记者从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了解到,《鹿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已经出炉,鹿城区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适用该实施细则。

  今年3月,《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正式出台。据记者了解,实施细则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与市里的文件相适应,另一方面该文件也是为了给今后的旧片区改造提供相关依据。该实施细则实施后,现有的“四策合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也将结束。

  关键词:补偿选择

  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按价值予以补偿。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的价值,均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实施单位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安置区块内予以安置。产权调换房屋(下简称“安置房”)套型按建筑面积确定,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数量、户口登记人数等因素。征收住宅用房的,安置房建筑面积应当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但被征收人要求且经实施单位同意的除外。

  记者从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了解到,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如果符合《鹿城区产权调换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可以由征收实施单位对期房安置房实施收购。

  期房安置房收购,简单地说,就是政府从被征收对象手中购买安置权益。打比方说,假设一位被征收人通过产权调换可以拿到一套价值200万元的安置房。根据新的规定,政府可以出资收购这个安置权益,该被征收人直接拿到200万元。按照这种安置方式,安置房的每平方米单价,将结合目前改造地块周边已建好安置房价格等因素,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据了解,鹿城区滨江街道相继召开同心社、黎一村瞿宅自然村和黎二村动迁大会,此次征迁将采取这种新安置办法。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方面介绍,这也是目前区政府鼓励的安置措施。

  关键词:集中安置

  产权调换多了一个“集中安置”

  就地安置,今后将更多地被集中安置取代。

  实施细则中,首次对“集中安置”规定了具体政策:

  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的,如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安置房为征收项目范围(含同一项目分期实施)外集中安置区块期房的(以下简称集中安置房),可先采取模拟的方式确定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安置房(以下简称模拟安置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和该部分面积应缴购房款。再根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市场评估比准价通过等值方式换算确定与模拟安置房相对应的集中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可凭本人户口簿享受一次集中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24平方米户均增购优惠政策。增购价格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集中安置房市场评估比准价的80%计价(下限4200元每平方米)。

  举例说,被征收人有一套套内面积为100平方米的房子被产权调换,假设这个房子就地安置的评估价为每平方米2万元,而集中安置的房子评估价为每平方米1万元,那么通过等值方式换算,该被征收人在缴纳一笔购房款后,能拿到一套套内面积为200平方米的房子。此外,该被征收人还可以享受一次集中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24平方米户均增购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区工务局)方面介绍,鹿城区今后将根据区域来建设集中安置点,引导被征收人集中安置,这样有助于提升鹿城区作为温州中心城区的城市品位。

  关键词:入学资格

  入学资格可保留,初中保留3年

  在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当中,对于被征收人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也首次明确了具体操作方式。

  根据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期房安置房收购或者在征收范围外产权调换安置的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已出生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小学入学资格需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小学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保留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小学入学资格;初中入学资格需同时符合征收决定公告当年及初中入学当年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的,在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初中学校入学资格可自征收决定公告当年的9月1日起保留3周年。

  关键词:困难家庭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优惠政策

  对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次公布的实施细则也考虑到了。这也是首次在文件中明确。

  根据规定,征收范围内具备鹿城区户籍的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如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并按期搬迁腾空经验收合格的,可在征收补偿时给予住房保障安置。

  给予住房保障安置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果征收范围内原房屋属合法或可视为合法建筑的,可由实施单位按人均18平方米且不小于4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予以保障。安置房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内部分不结算差价。人均18平方米以内、45平方米以外部分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安置房市场评估比准价的60%(上限6000元每平方米,下限4200元每平方米)计价。

  举例说,符合各项条件的一个四口之家,被征收的房子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且保障性住宅安置房在征收范围内(也就是俗称的“就地安置”),按照人均18平方米来计算,可以给予保障建筑面积72平方米的房子。这72平方米当中,除去45平方米,剩下的27平方米,按照上限6000元每平方米,下限4200元每平方米来计价,也就是最多付出162000元。

  此外,给予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再享受套型差与户均增购优惠政策。


标签: 建筑面积;房屋;城区;产权;细则;国有土地;期房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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