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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理员逼着去运货 这司机开车撞了他还撞了9辆车
2017年05月12日 09:08:50 来源: 温州晚报 张银燕

  温州网讯 37岁的万某是湖北人,在永嘉一家洗涤公司当驾驶员,平时吃住都在公司。

  在家人和公司同事的眼中,万某是个性格温和的人。然而去年10月4日发生的一件事,让所有人都对万某改观了。

  昨天上午,站在永嘉法院的被告人席上,万某开始回忆……

  “去年10月1日,我的颈椎病突然犯了,没办法抬头,也没办法起床。于是我找主管老金请假,想休息几天。老金虽然口头上同意了,但是我知道他心里很不爽。10月4日,我躺在宿舍床上,饱受颈椎病之苦。上午,老金来到我房间,让我起床去运货,可是我根本下不了地,就拒绝了。老金见状,开始数落我,说这个班不是我想上就上,不想上就不上的。听了老金的话,我心里很愤怒,我是人,不是他想骂就骂的。老金见我生气,就下楼运货了,可是我心里的怒火已经点燃,就跟着老金冲下楼。”

  跟着万某的回忆,公诉人说,事发时,老金正和公司同事驾驶该公司所有的一辆货车离开。万某跟着下楼后,也驾驶该公司的另一辆货车从侧后方追上老金的车,想要撞击驾驶室位置,但撞到了车辆大灯处。

  随后,万某倒车并再次撞击老金车辆的驾驶室位置,但老金及车上人员已从副驾驶室逃离车辆,并逃向车间。万某看见了便驾车尾随老金进入车间,想要撞击他,后老金逃脱。驶出车间后,万某未找到老金,于是开车疯狂撞击停在公司院内的小型客车、轿车、面包车等,最后,导致9辆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鉴定,9辆车被损坏的价格认定为11.6万余元。事发后,民警赶到现场,万某主动向民警表明身份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昨天的法庭上,法官问万某,当时为什么要撞金某。

  “我只想吓唬吓唬他。”万某低着头说。随后,他又低头承认道:“我当时被他激怒,气得受不了,想和他同归于尽。”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万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被害人逃脱而未能得逞;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予数罪并罚。最终,法庭当庭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6年10个月。

标签: 毁坏财物罪;驾驶室位置;公司同事;颈椎病;杀人罪;车间;法庭;货...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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