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在“中国温州”网站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6月20日至26日。
这是201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简称“若干意见”)之后,准备再次对加装电梯工作发文。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方便居民特别是残疾人、老人上下楼出行,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的重要措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所以准备再次出台有关加装电梯的文件,主要考虑到此前的政策从实施情况来看,推进的效果并不理想,于是参考了广州、厦门等城市的做法,准备出台新政。
和4年前的文件相比,这次的征求意见稿有不少变化。但这些变化是否实施,最后还要以正式文件为准。
看变化
与之前相比,更具操作性
变化1: 5条基本原则
和此前的若干意见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有关加装电梯的条文更为具体,也更有操作性。
征求意见稿当中提出了加装电梯的5条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应在建筑或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且能满足城市规划、建筑结构、消防间距、安全疏散、防盗安全等要求;应当充分协商、兼顾各方利益,取得相应范围内房屋多数产权人同意,就建设、运行和维护、费用分摊等事项达成协议,并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等等。
变化2: 实施主体和申请程序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电梯加装的申请作了详细的阐述,包括实施主体、提出申请、费用分摊、可行性论证、意向公示和异议处理等。
谁可以申请?
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分单元加装电梯不影响本幢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和安全疏散的,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
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
申请人可集体书面委托至少2名业主代表,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其他单位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等工作。
申请人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申请有什么条件?
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分单元加装电梯的总面积和总人数按照本单元房屋面积独立计算(一二层为商业用房的面积按上层住宅投影面积计算),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协议应包括对代理人的委托事项、建设方案、运行维护保养方案、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
费用如何分摊?
申请人应制定加装电梯项目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保养费用预算,及相关费用筹集分摊方案。出资分摊比例应由申请业主之间互相自愿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业主可以参考以下比例约定出资分摊: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次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以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通风、采光或者通行受加装电梯直接影响的底层房屋业主,可由其他业主酌情给予一定的补偿。
听解读
透露积极信号,解“看上去很美”之困
昨天,“都市快报”官微发布的一条微信火了——《“就算给我1000万,我也不同意!”邻居的一句话,让这个很多杭州人眼里的便民措施尴尬不已》,说的是杭州有个老小区的部分业主想加装电梯,但是因为个别住户的反对,这个便民的事情只能搁置。
对加装电梯这事,一些业主感叹,“看上去很美,操作起来却如此之难。”
“看上去很美”的困境在温州也有存在。
2013年,温州出台有关市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文件。2014年,鹿城区出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管理暂行办法。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鹿城区从2014年至今实施的加装电梯项目仅为11个,加装电梯数不到20台。
相比温州市区上千幢的老旧住宅,这个数字有点微不足道。
去年,本报曾报道《温州的老小区加装电梯卡在了哪里》,关注了市区杨柳公寓加装电梯的事情。幸运的是,这个小区历时7年,在各方的努力下,用上了电梯。
但很多老旧小区,根本启动不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两个集中点,一是电梯加装,要“全体”同意;二是资金分摊的问题。
而这次的征求意见稿透露出不少积极的信号。
■从“全体”到“三分之二”,门槛降低了
之前根据鹿城出台的暂行办法,申请电梯加装首先要征得“经申请加装电梯改造住宅范围内的全体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签署的书面改造协议,并附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这次征求意见稿的表述是,加装电梯的申请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后提出。
这对老百姓来说,申请的门槛降低了。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征求另三分之一业主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这样表述,“申请人应当在当地街道或受其委托的社区组织、物业公司的协助、见证下,就加装电梯的意向、申请人名单、代理授权委托书、修改完善后的初步设计方案、电梯维护管理方案等有关事项,在本建筑和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至少10工作日,征求其他业主的意见。”
同时,对于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建筑,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一个办法——可以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或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证明代替。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引入了“最多跑一次”的概念,要求各主管部门间应参照“最多跑一次”的精神,加强沟通,优化审批流程,简化要件要求,减轻申请人负担。对于业主的身份证、产权证等重要证件,应由街道和牵头审批单位在方案联合审查环节一次性核对并盖章确认,避免要求重复提交原件,规划许可后一般不再要求提交异议沟通处理材料。
■费用分摊,有了“参考方案”
住宅小区加装电梯,难免跟钱有关。一栋7层的多层住宅要加装电梯,从1楼到7楼,加装的费用每家出多少钱,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出,在过去的文件当中并没有明确。
这次的征求意见稿,虽然没有指定分摊方案,但是给出了一个“参考方案”。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这样做的目的是方便老百姓在实际操作费用分摊的时候,有一定的依据。
另外,征求意见稿当中还提及了“资金支持”的内容。加装电梯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业主专有部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售公房业主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房屋维修金。地方政府有条件的可安排适当的财政补助。
■对电梯加装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当中,还有一块内容是“审批和监管”,包括电梯加装的专项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规划许可、施工监管、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预计新政策正式出台之后,电梯加装工作会加快,所以要更加重视安全的问题,所以这次对这块特别作了重点强调。其中,包括要求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安装,同时委托监理,并签订书面协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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