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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违纪案例
2017年09月15日 08:48:36 来源: 温州晚报 记者 王亮

  前天,瑞安市纪委、监察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并非法收受贿赂

  2014年至2017年初,陶山镇林华村原报账员夏晓雷,在协助政府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收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中,陆续挪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调剂款和医疗保险费23万余元归个人使用。此外,夏晓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社保工作人员伪造他人身份信息非法为他人办理失地农民保险及转保养老保险手续,非法收受贿赂17.6万元,其中夏晓雷分得10万元。2017年7月,夏晓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辞退处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案例二

  违规为父母办理低保获1.8万元

  2010年,仙降街道埭头村原村委会主任许道威为了让他的父母通过低保审批,明知父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在审批表上隐瞒与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以村(居)负责人的名义在审批表上签字同意,并顺利通过审核。截至2017年8月,许道威的父母违规领取低保金18652元。2017年9月11日,许道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三

  虚增9.9万元工程款用于村里支出

  2012年至2016年,芳庄乡周湾村党支部书记金生理、报账员陈旭峰利用职务便利,在前溪道路青石扶栏、周湾至光头道路修建工程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及其他政府补助工程中虚增9.9万元工程款,用于村“两委”购买香烟、招待费、党员旅游费用等支出。2017年9月4日,金生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旭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

  违规支出扶贫项目工程招待费6409元

  2014年至2015年,高楼镇大华村党支部书记王学权、村委会主任张传清、报账员陈建设在大华村前山道路扶贫项目工程中,违规支出招待费6409元。2017年9月7日,王学权、陈建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传清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标签: 扶贫;违纪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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