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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满12分 温州今年已有8678本驾照“回炉”
2017年10月12日 09:30:54 来源: 温州商报 记者 吴健 通讯员 王田维 林花花

  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近期又有571名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且未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和考试。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这批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据交警部门透露,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大多数人是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去参加学习和考试,也有少数人是因为屡次考试未通过,而放弃驾照。”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如果一直不去参加学习和考试并超过换证时间一年,那驾驶证将会被注销(注销可恢复)。届时,驾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去车管所窗口进行恢复后,再去参加学习和考试。如超过三年的,则会被完全注销,只能重新考取。

  根据交警云平台大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有8678人的驾驶证被停用,其中男性7766人,女性912人。从年龄段来看,30-40岁为3109人,40-50岁为2229人,20-30岁为2096人。交警表示,这批停用的驾驶证中,只有少数人通过考试重新领用,大多数人仍未“换新”。



标签: 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机动车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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