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温州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涉及106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8年11月09日 09:36:38 来源: 温州网 陈苑艳 舒展波

  温州网讯 记者从全省“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从明天起,我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今年,我市率全省之先出台《温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清理规范9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2项,告知承诺21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7项,强化准入34项,涉及公安、交通、文广新、市场监管等21个审批监管部门。目前,试点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累计办理“证照分离”事项4663件,办事时限平均从改革前的12个工作日压缩为改革后的2个工作日之内,有些可以即办,平均节省10个工作日以上,进一步实现了“减材料、减事项、减时间”。

  据介绍,此次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审批的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2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改为备案的有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1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实行告知承诺的有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等19项,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的有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等84项,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标签: 审批;证照分离;市场主体;改革;温州;备案;承诺;电视电话会议;... 责任编辑: 王艺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