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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获批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
国家级试点带来政策红利,首批逾千万元货物已顺利通关
2018年11月30日 08:03:44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王益敏

  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益敏)近日,温州(鹿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举行了启动仪式。“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这一名词在民营经济发祥地温州,正式揭开面纱。据了解,这个试点是全国十四个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之一。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商品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以下、在海关指定口岸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具有多品种、小批量、多批次的交易特点。

  据介绍,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供货商,必须注册在试点范围内;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代理商,必须注册在鹿城区范围内,才能享受市场采购贸易政策的便利。

  同时,只要是注册在试点范围内的个体经营户,在网上平台申报并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其符合条件的货物均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享受增值税免征不退优惠政策;海关等口岸部门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项下出口货物实行按大类方式申报的便利通关措施。

  作为本次试点申报的主体,温州(鹿城)轻工产品交易中心位于鹿城区双屿街道,总区域面积3.6平方公里,在现有温州国际鞋博城等基础上,将规划围绕鞋服、五金、眼镜等轻工产业建设新市场,让商户和中介公司尽快入驻试点区域开展内外商贸活动。

  根据海关统计,去年和今年前8个月,全国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54.2%和71%,明显高于同期全国总体出口增速。

  事实上,温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侨商资源聚集的“华商之都”,拥有众多特色优势。比如,特色产业基础优势、特色市场集群优势、特色贸易主体优势和便利的流通优势,具备开展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的基础条件。

  浙江省商务通相关负责人在启动仪式上表示,目前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和海关监管场站等基础设施均已建设完成。“温州可以通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撬动温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带动基础产业升级、温商回归、外商投资、专业市场发展等,推进温州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预约登记入驻的供货商和代理商已达3100多家。温州市土产畜产品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纪缔进出口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已有27单共计人民币1003.45万元的货物顺利通关出口。

标签: 采购;贸易方式;温州;试点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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