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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监察委——听浙江纪检监察干部讲述他们的转隶故事
2017年12月14日 06:46:28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

  核心提示:转隶,原本指在军事上将原配属给某一单位的兵力、兵器转配属给另一单位。为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浙江从检察机关实际转隶1645人。一年来,他们在新岗位上找准定位、发挥所长,与纪检机关工作人员优势互补、全面融合,为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共同探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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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丁谨之 吕玥 通讯员 颜新文)改革,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讲,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

  2016年11月7日,一则新闻引爆各大媒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一时间把很多人特别是各级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推到改革的最前沿。

  正是在这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浙江从各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实际转隶共1645人,他们以亲身经历感受改革的脉动与变化。又到深秋,这一年来,他们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和工作转变?近日,记者深入采访数位检察机关转隶人员,听他们讲述亲历监察体制改革的转隶故事。

  这次改革不一般

  12月6日,一段由杭州市监委公开发布的4分钟宣传视频在网上热传,这是杭州市监委组建以来相关工作第一次以视频方式向公众呈现。看到朋友圈里的转发,下城区纪委区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浩安忍不住点开视频。一幕幕闪过的场景分外熟悉,那一刻,种种经历与心情涌上这位原反贪局副局长的心头。

  至今,他仍清楚记得2016年11月8日那天的心情。一天前,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隔日就通过网络迅速传开。11月8日整整一天,下城区反贪局、反渎局都弥漫着一种莫名的情绪。“所有人都在问、都在讨论,监察体制改革怎么改,相关部门的干警何去何从。”王浩安告诉记者,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每个人都会把自己从各种渠道打听到的消息拿出来分享。

  对于当时的他来说,最大的触动在于改革启动之快。“10月份才刚有点监察体制改革的信号传递下来,没想到半个月后就公布要在我们省开始试点了。”这种速度让王浩安忍不住感叹,这次改革不一般。

  不一般的不仅仅是速度。从王浩安当时所在的下城区检察院往西南10公里,11月中旬,来自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人大法工委等部门抽调的一行36人,来到位于西溪路的纪检监察杭州培训中心,执行一项重大任务。报到后,他们被分成两个工作小组进行全封闭办公,要求讨论出试点方案起草工作中关于组织架构和履职运行的具体细节。

  没有可借鉴的操作方案,“除简要传达中央对改革总体设想与方向外,讨论组没有任何框架和参照,一切从零开始。”一位参与者回忆,当时大家都感慨,这次改革试点真可以说是“有多大的想象力,就有多大的力度”。

  争论是家常便饭。在讨论监察对象范围时,就曾有许多种“声音”。有人认为“应突出监察对象的行政管理职能”,有人认为“应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还有人认为“应将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也纳入范围”……为让大家充分表达观点,集体讨论不得不一次次延时,深夜11时收工对工作组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最终,根据公职人员界定和借鉴相关司法解释,小组决定将“从事公务和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这一浙江探索后来获得了中央纪委肯定。

  紧锣密鼓、昼夜兼程,约20天后,“浙江版”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出炉,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

  1月22日,省府路8号门口,“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的牌子悄然与浙江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并排悬挂。各地紧跟节奏,相继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下发制度文件、检察院自侦部门人员编制冻结……王浩安明白,自己转隶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可是具体要到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他无从知晓。这一年的农历新年,很多浙江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似乎都“无心过年”,一位省检察院原领导干部笑称每天都能接到20多个来自全省各地的电话来打探消息。大家心里都没底,所有人都在憧憬和忐忑中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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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新一届监察委员会委员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面向国旗进行宣誓。

  转战新的“阵地”

  历史性的一刻终于到来。2017年2月3日傍晚,杭州市文三路379号浙江省检察院,高挂在门口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子,被缓缓摘下。各县市陆续跟进。

  与王浩安一样,对于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的吴孔亮来说,没有伤感是不可能的。特别是2月23日摘牌后,牌子暂时被放在县检察院的楼梯过道边,那时仍在县检察院上班的吴孔亮每次瞥到,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但很快,不舍之情就被过渡期的忙碌冲淡。为确保反腐败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吴孔亮随即投入到原先工作的善后中去,整天忙着整理归档线索、案卷、资料,严防重要信息资料泄密、遗失或损毁。

  关于最终去向的谜底在忙碌中不期而至。2月下旬的一天,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陈永军找吴孔亮谈话。开门见山就告诉他:“考虑到你对办案业务非常熟悉,所以组织把你安排到县纪委县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工作。”全县所有检察机关转隶人员的流向也几乎在同一天全部揭晓,基本全部进入县纪委省监委4个纪检监察室中,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得到大幅度扩充。

  科室的分配也体现了组织的充分考虑,根据每位干部的不同性格、专业和特长,所有纪委人员与转隶干部交叉安排搭配,做到优势互补。

  2月22日早晨,带着老同事的临别赠言,穿着笔挺的吴孔亮怀着激动又复杂的心情,与县人民检察院的其他12位同事来到县政府参加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仪式。走进全新的办公场所,职能合并在一起,人员交流在一起,一切都像重新开始,一切又都像过去工作轨迹的延伸。他在新的工作笔记的扉页上写下:相信监察委和检察院在强化监督的共同主题和使命下,会有不期而遇的重逢。

  尘埃落定,却没有片刻轻松,“无处安放”的不适很快被“从何下手”的压力所代替。

  为了挑好这副担子,很多习惯于坐在台上培训别人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坐到了台下。今年春节后第2周,省纪委、省监委专门举办了为期3天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班,转隶人员全部参加。

  培训工作在省、市、区(市、县)渐次铺开。“委里专门制定了‘学思践悟 岗位练兵’活动方案,人人既当老师又是学生,交流讨论的氛围非常浓厚。”让常山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主任方彪印象很深的,是转隶后不久查处的一件违纪案件。

  “当时一名干部泄露内部舆情信息,造成了一定不良影响。任务急、时间紧、情况杂,加上自己刚转隶对业务不熟悉,心里有点慌。”方彪记得其他纪检监察室及时伸出了援手。在“老纪检”的帮带下,整个调查过程有条不紊,经过三天加班加点,案件很快得到查处。

  更让方彪心有触动的是今年5月参与的一起单位违规出借资金问题线索的调查。查实后,当事人林某受到了相应的党纪处分。“当我们宣布处分时,没想到,他却略带后怕地向我们表示感谢。”

  一桩桩案件的办结,让转隶之初的困扰烟消云散,也让包括方彪在内的许多转隶干部改变了自己的工作目标:从一心“惩治犯罪”变为追求“治病救人”。“大家的口头禅渐渐从‘我们检察院’变成了‘我们纪监委’,探讨的问题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反贪反腐’,更添了‘纪法衔接’的话题。”方彪说,这些变化带给大家更多收获。“短短两三个月,我们都陆续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找到了归属感”。

  攥紧反腐铁拳

  没有片刻停顿,重新组建的各级监委迅速投入实战,发挥出“珠联璧合”的巨大威力。

  3月17日,杭州市上城区监委开具全国第一张留置令,第二天就向涉嫌贪污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宣布留置。两名宣布人中,就有一名是来自检察机关的转隶干部。

  这样的“搭配”在上城区比比皆是。“我们坚持对转隶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给他们充分信任,为他们尽量搭建平台,让新老队伍形成合力,发挥1+1>2的效果。”上城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金晓东说。办案时,上城区纪委共投入20多名干部,分成五个小组,每个组都有原纪委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

  “留置第一案”的特殊意义,令各方对这起案件关注度极高。不但要求在整个监察办案程序上毫无瑕疵,还要符合刑事证据的各项要求。如果没有一批熟悉纪检办案和刑事法律的人才任务很难完成。

  曾担任区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有着8年一线办案经验的彭伟,受命负责“留置第一案”的犯罪数额统计。他的细致负责、敢于较真在随后的工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一次计算账目时,彭伟发现初算与核算之间相差0.5元,虽然如此细微的差别对定罪量刑几乎没有影响,但他还是花了4个小时把账目理清,确保案件证据没有任何瑕疵。

  而在负责继续审查某省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中,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的5名省纪委原工作人员和6名转隶人员则根据专长,被分成查询、谈话等多个小组,齐头并进追查分析近100个银行户头,比对关联涉及20家公司的资金数据,同时制定张弛有度的谈话策略……为了封堵证据漏洞,十二室还增设证据审核组,绘制了复杂的资金路线图,力图使证据材料整洁清晰,具有说服力。

  正值监察体制改革期间,面对执纪工作规则的调整和监察工作流程尚在起草的实际,审查人员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机关经验,探索工作流程。“询问通知书、询问权利义务告知书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创制的。”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干部李攀告诉记者,现在这些都已成为了规范性文书。

  6月27日,该案被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同时,鉴于被调查人的态度和其他情节,省监委提出了从轻处罚的建议。“执纪审查部门既审查监督对象的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问题,审查和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将监察调查证据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解决了长期以来纪律与法律衔接不畅的问题。”李攀说。

  随后,十二室干部又深入剖析案发主客观原因,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一份近20页的书面材料,上报委领导,力求最大限度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

  “惩治,惩不是目的,治才是根本。”随着反腐败力量的深度整合,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反腐的新时代,正徐徐启幕。


标签: 监察委;纪检;试点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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