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3日讯 12月29日,2018年最后一个工作日,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消息,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林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2018年度我省第41名省管干部接受省纪委省监委审查调查,也是过去一年我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一个生动体现:一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不减力度、不变节奏、不松尺度,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党纪政务处分16650人
“打虎”“拍蝇”力度不减
2018年11月16日,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舟山市副市长傅良国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个多月前,宁波象山县公路管理段,一个月内7人主动投案自首;在丽水莲都区库坑垟村,仅仅一周之内就有4名村干部投案自首。
连续不断的“投案自首”,释放出越来越强烈的信号——我省反腐败高压态势接续强化,震慑不断,压倒性胜利已经形成。
纵观2018年,省纪委省监委严打“老虎”态度鲜明,一寸不让,半步不退。6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总工会原主席苏利冕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6个月;次月,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当年10月,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翁云翔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省财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钱巨炎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每一起案件,都彰显了省委和省纪委省监委惩治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我省惩治腐败成绩斐然。2018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3068件次,比上年下降3.2%;立案17544件,其中地厅级52人、县处级490人,比上年分别增长6.5%、126.1%和104.2%;党纪政务处分16650人,比上年增长1.3%;移送司法机关709人,比上年增长166.5%。
追回19名外逃人员
密织“天网”精准“猎狐”
2018年11月30日,新昌县原常务副县长姚锦旗从保加利亚被引渡回国,成为国家监委成立以来首例成功引渡的职务犯罪案件。
以顺利引渡姚锦旗为标志,我省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又打了一个漂亮仗。事实上,自中央部署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省委始终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在中央追逃办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追逃效率;各级追逃办及其成员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攻坚克难——
截至2018年12月,我省成功追回“百名红通人员”4名,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我省35名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存量已减少到7名。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省努力打破越往后越难的困局,合力攻坚,共追回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名。国家监委等五部委2018年8月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以来,我省已有5名在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投案自首。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全省纪委监委、组织、公安、检察、金融等成员单位共同构建追逃防逃责任体系,在减少外逃存量的同时,努力遏制增量。各级追逃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协作开展出国(境)情况调查,对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同时,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将监督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2018年,全省继续保持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零增长”。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
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查处一例案件,警示一片干部,才能实现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综合效应最大化。
2018年12月27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祖萼受贿一案。当日,省纪委省监委1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赴省高院观看庭审直播,接受警示教育。此前,省纪委还组织拍摄了陈才杰、金谷、苏利冕、钱巨炎、何加顺等5名违纪违法省管干部警示教育专题片,面向社会公开播出。
坚持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已成为省纪委省监委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规定动作。2018年上半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单位就收到了一份来自省纪委省监委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认真组织,深刻剖析金谷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原因,以案说纪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例加强制度建设。
同时,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中,也充分利用忏悔录、公开庭审、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如宁波探索建立“一案五必须”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必须进行案件通报、必须进行查摆剖析、必须进行警示教育、必须进行整改建制、必须进行回访督促,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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