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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中的文化力量
——关于“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的调研报告
2019年05月30日 06:12:02 来源: 浙江在线 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编辑 江于夫

  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绵延发展的动力源泉。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注重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机结合,使优秀传统文化在教化人、培育人、构建和谐社会、凝心聚力中发挥特殊作用。当前,我省全力构建的“三治融合”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既是“枫桥经验”的升级版,也是各地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的生动实践。最近,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课题调研。

  一、优秀传统文化在我省基层治理中的实践

  这些年来,我省各地重视挖掘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推进基层“三治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概括总结各地的做法和成效,主要有:

  注重挖掘弘扬孝文化。诸暨市成立了孝德文化研究会,仙居县在全县倡导孝慈为荣,绍兴市上虞区着力做好孝女文化的宣传。还有不少地方开展了评选孝慈儿女、孝慈媳妇等活动,并张榜公布、张贴上墙,弘扬孝德、重孝尽孝已成为各地的文化自觉。

  注重挖掘弘扬善文化。嘉善县以县名为荣,在全县大力倡导善文化,倡导与人为善、以善为本,用善意来待人处事。该县陶庄镇充分挖掘、整理和利用明代思想家袁了凡“善文化”资源,建立了善文化陈列室和学堂,传播善文化精髓。

  注重挖掘弘扬和文化。杭州一些社区连续几年举办邻里节;湖州吴兴区朝阳街道碧浪湖社区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一些农村每年举办以和洽关系为主的全村百姓家宴,形成其乐融融的和谐氛围。杭州有4.2万名“武林大妈”活跃在楼道里,通过熟人社会“互知互谅互信”的特点化解邻里矛盾;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把无讼文化与“和为贵”的价值追求纳入村文化建设,引导村民遇纠纷调解在先,打造了“嘉兴无讼”的样板;缙云县吸收乡贤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创新“乡贤+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打造“正道讲和团”。全省不少地方建立了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实现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民主自治。

  注重挖掘弘扬家风家规家训文化。全省不少地方在挖掘、宣传原有优秀家训家规的同时,还在全体村民中倡导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开展立新家训家规活动,继承和发扬积极向上、清正廉洁的好家风。

  注重挖掘弘扬诚信文化。全省绝大部分村都制定了切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城市不少社区也制定了社区公约,以此倡导诚信,规范人的行为。

  注重挖掘弘扬民俗文化。近几年来,全省不少地方积极挖掘优秀民俗文化,有的地方每年举办赛龙舟、耍龙灯、猜灯谜、舞狮子、赏灯会、拔河赛、扭秧歌、打年糕、贴春联等活动,以此促进社会和谐、增强文化认同。

  注重挖掘弘扬节庆文化。不少地方利用春节,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举办村晚、吃团圆饭;利用元宵节赏灯猜谜;利用清明节祭祀先烈、祖先;利用重阳节看望老人、组织登高赏秋等等。这些文化活动就像润滑剂,促进了人际融洽。

  注重挖掘弘扬清廉文化。不少地方开展了立家训家规、树新风新貌活动。这些家训家规核心主旨大多是教人清正廉洁、诚信守法、与人为善、尊老爱幼等;还有的地方挖掘了当地先贤的清廉故事进行宣传,不少地方还利用先贤廉洁事迹建立了清廉文化基地。

  注重挖掘弘扬耕读文化。全省各地涌现和培育了农民画村、渔民画村、书画之乡等等。临安、兰溪等地还面向农民书画家举办了农民书画赛。全省不少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都挂起了农民、渔民、居民自己创作的充满正能量的书画作品。

  二、发挥优秀传统文化作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优秀传统文化以柔性的方式、滋养人心的作用、“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在我省“三治融合”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中渐入佳境。但我们发现也存在着制约其发挥更大作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一些地方对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现代化治理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存在不平衡的状况。从调研情况看,一般是乡村好于城市、老社区好于新社区、基层班子强的地方好于弱的地方。三是运用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基层治理的平台、载体还不够多、不够丰富。有些地方虽然在做这项工作,但与现实结合不够,载体创新不够,契合点少,方法简单,存在“两张皮”现象,不能实现寓教于“无形”。四是一些地方片面注重强制手段和市场经济行为,弱化了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五是自媒体“虚拟社区”的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工作还没开展有效的探索。

  三、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治融合”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人民为满足美好生活需求的内生追求,符合中国社会的实际,又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的发展方向。我们认为,推进“三治融合”除了要扎扎实实做好法治这篇文章之外,在德治、自治中要善于更好地运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使之在基层现代化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美社会环境。

  高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要坚持一手抓传统文化的教化,一手抓法治理念的强化,做到“两手抓”,努力探索民主、法治、公平、责任、透明、廉洁、高效、和谐的治理模式。摒弃“以文化人”看不见摸不着见效慢的思想,结合新时代、新形势,把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地运用到基层治理中去。

  政府主导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优秀文化。传统文化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很多无形的精神信念仍旧存在。全省各地要充分挖掘地方文化史料、建立乡村(社区)档案,加强相关文化传承保护、文化故事整理,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地方文化活动,开展民间研究,唤醒当地群众内生最深沉的本土文化共同记忆,引发共鸣,弘扬真善美。

  城乡共同发力促进融合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继续抓好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弘扬的同时,针对城市社区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短板,花更多的力气抓好城市社区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弘扬。各地街道、社区既要把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又要注重挖掘、总结街道、社区已有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好做法、好平台、好载体,更要学习借鉴乡村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成功经验。

  切实抓好优秀传统文化的阵地建设,创新拓展厚植优秀传统文化载体。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是基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阵地,要切实把建设好文化礼堂、文化家园作为政府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基层治理的重点工程,使它们真正成为村民、居民的精神家园。要根据时代进步的要求、群众不断提高的精神需求,积极创新,让优秀传统文化烙印上时代精神,成为现代基层治理强大的动力。

  充分发挥乡贤和文化人才作用,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在乡村要进一步推广“一约两会三团”机制,即普遍推行村村有民约,有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有百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法律服务团,构建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自治体系。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中,建立多方参与的调解纠纷机制。切实做好“乡贤文化+基层治理”的文章,汇聚乡村老党员、老干部、复转军人、经济文化能人、道德模范、教育科研人员等贤能之才,发挥他们在群众中的威望和社会影响力,助力乡村的乡风文明、慈善公益、公序良俗、决策咨询、民意表达、邻里协调。搭建乡贤参事会、智囊团、慈善基金会平台,吸纳乡贤成立乡风文明促进会,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本地乡情民意又了解外面发展趋势的优势,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问题,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执笔:潘海生 费晓燕】

标签: 传统文化;治理;基层;挖掘;家训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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