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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9月底召开
2020年09月25日 05:55:17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陆乐

  浙江在线杭州9月24日讯 (记者 陆乐) 9月21日至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于9月底在杭州召开。

  会议审议提出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提出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表决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通过《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和《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改《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初审《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草案)》等;批准4件报批法规。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补选郑栅洁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开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确保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重大政治活动。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扎实有序。省人大代表要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行好、担负好全省人民赋予的权与责。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学习和履职紧密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把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实体现到人大参与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中;抓紧实施年度履职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精心调研谋划明年工作思路,在新起点上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标签: 人大四次会议;会议;浙江省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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