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中,对污染环境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绝不能以牺牲环境和子孙后代的利益换取经济的一时增长。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湖州市在增强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设项目。仅去年至今年上半年,就依法否决了120多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达不到环保标准的项目。
前不久,一家公司准备在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30亿元建设一个年产30万吨道路沥青项目。这么大的项目对经济发展来说是诱人的,但经有关部门环评、审批,确定该项目污染重、环境风险大,遂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被否决了。这是湖州市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源头控制污染建设项目的一个范例。
近年来,湖州市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契机,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项目、截断污染源,取得了积极效果。
过去那种“先发展、后治理”的盲目发展观,已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蓄电池厂的一哄而起,矿山企业的无序开采,小化工、小水泥、小五金、小印染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盲目发展,严重污染了环境,破坏了生态。而近年来,我市在开展生态建设、环境污染整治中,投入的治理成本,已远远超过了污染企业的实际收益。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已是当务之急和历史的必然。
按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产生的发展思路,近年来,湖州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片面追求招商引资数量的弊病。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了重大项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制,将有一定污染的重大投资项目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予以否决。
按照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产生的发展思路,我市加快了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污染排放总量,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在生活污水截污率尚未达到要求的地区,对排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新建工业项目污水,一律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在截污管网尚未建成的区域,一律不批新建排放污水的工业项目。同时,对全市831家污染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18家省市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全天候在线监控,一经发现企业未能达标排放,立即赶赴现场依法予以查处。
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有效改善了湖州市的环境质量。目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湖州市四大水系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功能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84%。
天蓝了,地绿了,水清了,环境美了,湖州再现了“西塞山前白鹭飞”优美景象。今年4月以来,约有2万多只白鹭飞到长兴县吕山金村栖息繁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勾勒出了一幅美丽的“白鹭山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