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次启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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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5月10日 07:06: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6330元,一分也不少!”河南人龙潮河仔细地数着手里的一大叠钞票,脸上满是笑容。
龙潮河是杭州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沙北美冶金国际(杭州)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部的建筑工人。昨天下午,在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他和22名工友一起,终于拿到了被拖欠的工钱。这是杭州市首次启用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而他们也成为了该制度的第一批受益者。
“本来4月22日左右,我们就应该拿到工钱,但公司却一直没给。我们想找老板,但根本找不到;我们一天打十几个电话到公司催,也没什么反应,大家都急死了。”龙潮河说,20多个工人中,每人被拖欠的工钱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五六千元。
4月26日,他们向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东升公司确实拖欠了工人工资83184元,但公司也有“苦衷”:下沙工地没有按时验收,工程款没有到位;加上经营状况不好,资金短缺,无力支付这笔工资。于是,东升公司提出要求从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中提取资金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根据《关于杭州市区建设施工企业实行职工工资支付保证制度的意见》,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终于成功启动了工资支付保证金。
“保证金的启动,一方面保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缓解了企业资金周转上的困难,充分说明了设立这项保证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西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蒋叶根大队长说。
新闻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企业在杭州市区招投标,必须在银行开一个账户,在申请施工许可证前将工资保证款存入该账户,工资保证款按合同额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如果要动用这笔款项发工资,必须在劳动保障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发给务工者,并在10日内再追加等额的保证款,一直到工程结束6个月后,填写申请表后才能取回这笔保证金。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程福珠 翁浩浩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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