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信访件,绍兴不断加大督办进度。8月15日,绍兴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继续深入各地督促对投诉信访件的查办,各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也亲临一线,即查即办,落实整改。
在接收到转办的投诉信访件后,绍兴各地迅速展开执法行动,对被举报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诸暨市佳旺养殖有限公司被举报“废水乱排”,诸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现场排查,未发现废水乱排现象,不过环保部门已取水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将迅速责令整改。位于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绍兴联发化工厂,被举报存在“批建不符、废水乱排”等行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前往核查,发现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当即要求公司停产整顿。上虞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和成、春晖集团、龙盛集团被举报“经常有刺激性气味”,上虞区负责人带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对废气采样检测,之后将根据检测结果落实整改措施。上虞百官街道渡东村的绍兴创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和陆顺建材经营部被举报“存在违建”,执法人员现场查实确实存在违法建筑,且无环评手续,两公司被当场查封生产设备,并被责令立即停产,开始拆违。
据悉,截至8月15日11点,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投诉信访件,涉及绍兴的共29件。通过这几天高强度的执法,绍兴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责令企业整改17家,立案处罚14起,罚款57.39万元,立案侦查2件,行政拘留3人。
为强化整改力度,绍兴还下发《关于要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重点信访件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信访件,属地党政主要领导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在3天内形成基本办理意见并上报市信访督办组。8月15日,绍兴在六个专项工作组基础上,还成立督办监察工作组,实行督办监察组驻点工作制,启动了省、市、县三级督办监察工作对接,建立联络员名单和工作微信群,畅通信息流转通道。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我市强化督办力度 迅速落实环保转办件问题整改》,原作者裴金红。编辑孙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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