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习近平总书记曾用“最牵挂”来表达困难群众在他心目中的特殊分量。残疾人事业承载着广大残疾人朋友的福祉和向往,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人道主义事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热切回应我省312万残疾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向往,主动扛起推进新时代“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新担当。
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质量迈进残疾人事业“新征程”
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残疾人谋幸福,实现广大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共享”。新时代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标注了新起点,我们在“赶考”之路上砥砺前行,为的就是让每个残疾人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有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残疾人必须“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全社会都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倾注深厚感情,伸出关爱之手,备加重视、备加关注、备加关心、备加帮助残疾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彰显了人民领袖对弱势群体尊重厚爱的博大情怀,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残疾人事业、怎样发展残疾人事业等重大课题,是每一名残疾人工作者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要始终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我们为残疾人服务,要有人道主义情怀,做残疾人权益的捍卫者、生活的好帮手、情感的贴心人;要坚持走进基层、服务基层,把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传递到基层残疾人的心坎上;要坚持以“最多跑一次”理念加快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改革,加强“网上残联”“智慧残联”建设,让残疾人朋友办事“少跑腿、不跑腿”;还要坚持在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等更大领域融合社会服务资源,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多层次需求。
要始终致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根本问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始终相信通过我们所有人的努力,残疾人能享受完善的社会和医疗保障,肢残人有轮椅,聋人有助听器,盲人有盲道,能毫无障碍、不受歧视地和健全人一起工作、一起读书,一起享受幸福美好的生活。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浙江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平均水平相比仍然滞后。要真正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我们必须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着眼,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难题着手,以时不我待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让残疾人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坚持精准发力、担当作为,高质量打好助残行动“组合拳”
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上,省委书记车俊提出要使全省残疾人“合法权益有保障、参与社会更便捷、全面发展无障碍,真正过上更有尊严、更加幸福的生活”。大会确定了浙江省八项高质量助残行动,我们要凝心聚力,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好助残行动,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聚焦烦心事、揪心事,消除残疾人后顾之忧。回应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就业庇护难、亲友负担重的问题,将“建设1000家规范化乡镇、社区残疾人庇护中心,为2万名重度残疾人提供庇护服务”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持续推进我省残疾人之家建设,推动实现“照护一人,解放一家,稳定一片”,解除残疾人后顾之忧。就业是民生之本,全面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行动,强化精准就业援助和个性化就业服务。
聚焦兜底线、织密网,加强残疾人基本保障。以解决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实施残疾人基本保障行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政策进一步提标扩面,抓好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落实,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同时,对补贴发放进行“回头看”,在全省范围做好“两项补贴”发放信息核查自查工作,确保补贴发放精准到位。继续做好残疾人住房救助工作,让广大残疾人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改进残疾人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推进社会养老、康复服务与托养服务资源共享。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研究特教幼儿园设置标准,完善残疾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统筹残疾人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推进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打造全国一流特殊教育学校。提高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资助标准;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争到2023年全省建成1000个无障碍社区。
聚焦拓领域、提层次,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作用,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残疾人诉求渠道,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培育、扶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助残服务,争取慈善支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合作,精心组织好“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宣传,深入开展“最美”系列评选,讲好残疾人自强不息和社会扶残助残的温暖故事。
坚持凝聚共识、同向前行,高质量绘就助残事业“同心圆”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点多面广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德政工程。只有在党委政府的主导下,集残联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朋友自身之力,才能使助残事业的覆盖领域更广、辐射效应更强。
党委、政府在发展事业中强化主导。党的领导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党委政府通过制定并推动落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不断强化政治上的主导;通过推动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残疾人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不断强化工作上的主导;通过加强和改进残联组织建设,把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友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强化组织上的主导。
残联组织在深化改革中展现作为。随着群团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残联组织将继续坚持增“三性”、去“四化”,将自己打造成一支“政治过硬、忠诚担当”“本领高强、服务奉献”“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队伍,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真正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使残联组织成为“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者成为“残疾人之友”。
社会各界在广泛参与中奉献爱心。中华民族历来有扶贫济困、扶残助残、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残疾人事业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参与和帮助。我们欣喜地看到,当今全社会正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身助残事业,奉献着爱心和善行。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道德风尚正在浙江大地不断积累,我们有理由相信,点点星光终将汇聚成灿烂阳光,温暖和照亮更多残疾人的心灵。
广大残疾人在自强自立中迸发活力。“自助者天助”。残疾虽然是不幸的,但赶上这个时代是幸运的,只要广大残疾人朋友坚持乐观自信,坚持自强拼搏,就能赢得社会尊重,实现自我价值,活出精彩人生。
【作者为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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