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占鹏程违纪违法案警示
2020年09月01日 08:01:00
来源:
天目新闻
占鹏程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向服务管理对象借款;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拆迁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19年5月,占鹏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法院审理查明,占鹏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7.5万元。2020年7月23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占鹏程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标签:
责任编辑:
冯贺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