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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0年第五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
2021年01月22日 18:53:43 来源: 浙江在线

  2020年,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有力维护浙江省广告市场秩序。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等规定,现对以下14件不同违法情形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布。望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做好广告审查发布工作,自觉遏制违法广告;请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监督举报。

  杭州兔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介绍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广告,广告中使用存在漏绘南海诸岛及钓鱼岛、赤尾屿等错误问题的中国地图,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20年12月,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宁波法兰香榭食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其生产的蛋糕,在食品外包装上宣传“在民国50年代由‘美国小麦协会’……大力推广此类糕点到台湾”等内容,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含有“专门聘请法国、日本、台湾等各国的面包和西点师傅做技术顾问”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规定,2020年12月,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普通商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文胸和蚕丝被,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软文广告,广告中含有“这款文胸采用进口树脂面料……还能抗菌除螨……让胸部自由呼吸氧气,促进血液循环”“除螨抗菌,美容养颜……促进睡眠,精神倍增,长期睡眠差的人蚕丝被,能起到增进睡眠的效果”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2020年12月,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没收广告费用30万元,罚款人民币70万元。

  余姚市海蒂诗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发布普通商品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破壁机产品,在未采用德国技术、电机也并非德国品牌的情况下,在自营网店中发布含有“德国双核变频电机”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11月,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0万元。

  德清武康天水家电商行发布普通商品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水疗设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水疗产品及水疗效果的广告,广告中含有“泡澡十分钟约等于慢跑2.5公里”“水疗可治疗慢性风湿病……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等疾病”“药物不能治愈的可以用手术来治,手术不能治愈的可用热疗来治,热疗不能治愈的就无法可治了”“做一次水疗,相当于慢跑3公里……相当于500次有氧扩胸运动,相当于细胞运动3600万次,相当排出4.1克内脏毒素”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6月,德清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0万元。

  遂昌新鸿置业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其房地产,通过宣传册、户外广告等形式发布含有“如此难得的风水宝地,才能成就世家的百年传承”“风水宝地 才能成就传世门楣 面朝南溪河 背靠妙高山 山主人丁水旺财”等迷信内容,以及含有“遂昌首个全区人车分流”“全区实行人车分流,设计多个独立的人车入口”“标准车位价格:6.9万/个”等虚假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等规定,2020年5月,遂昌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75万元。

  桐乡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法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软文广告,广告中含有“当之无愧的桐乡最红盘”“房价再涨不言自明……未来潜力不可限量”以及虚构“取得了劲销九成的傲人成绩”等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10月,桐乡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5万元。

  温州德信江滨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

  当事人为销售房地产,通过道旗户外广告、电视广告、电子版宣传单页、宣传折页以及员工微信朋友圈等多种形式发布含有“华师大品牌名校学区房”“项目在板块内教育资源丰富……华东师范大学温州基地实验学校,开发商承诺:凭博悦湾不动产权证,项目住户房户一致,可按照当年龙湾区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入学该校”“恭喜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德信博悦湾项目,合作签约仪式顺利 恭喜一期买到招商德信博悦湾的业主!一不小心学校就落实了”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等规定,2020年11月,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3万元。

  浙江福七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普通食品及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有微信公众号发布房地产软文广告,广告中含有“10年包租托管,每年6%稳定收益”““20分钟车程抵达21航站楼”“10分钟车程抵达卜蜂莲花超市”等内容。同时,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福七富硒鸡蛋”广告,广告中含有“一天一个富硒福七鸡蛋 不仅能提高记忆力 还能保护视力”“富硒鸡蛋……是目前世界上已知的最好的硒营养补充剂,其吸收率高达80%”等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11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0.2万元。

  杭州磊宁贸易有限公司发布普通食品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发布的蔓越莓普通食品广告,广告中含有“这是澳洲本土最有名的保健品牌 全球最高处方药生产标准”“远离妇科病推迟绝经期、呵护卵巢泌尿系统”“淡化私处异味、预防和治疗妇科疾病,排毒养颜、美白淡斑抗氧化”等内容,并虚构7位消费者宣传使用商品的效果,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10月,杭州市市场监管局钱塘新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万元。

  临海华仁妇产医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四维彩超……是国内先进的彩色超声设备……四维彩超的诊断资料作为医生筛查先天疾病的主要依据”“四维彩超是……详细的胎儿畸形的彩色超声筛查,观察染色体异常标记,监测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为优生优育做好排查”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2020年9月,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3万元。

  金华市苗协堂贸易有限公司发布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医疗器械冷敷贴,在自营网店内发布含有“医用级修复面膜、白皙肌肤、晒后修复、补水保温、修复肌肤、从源头改善肌肤问题、修复屏障层层渗透、锁水保湿、深层修复”等内容的广告,广告内容与审批的内容不一致,违反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等规定,2020年11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台州市大周实业有限公司发布投资招商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招商在其营业场所发布含有“豪享年租金收益12%”“狠赚 5年租金递增率216%!5年铺价递增率125%!”“坐享高铁新城100%升值!”等内容的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0年11月,仙居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0万元。

  庆元县德合健康咨询中心发布普通服务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自营微信公众号发布多篇软文,通过软文中使用大量医疗宣传语以及公示部分客户通过其“调理”前后的体检报告、检验单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使消费者误以为其普通服务能够改善疾病或具有康复功效,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0年11月,庆元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万元。

标签: 责任编辑: 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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