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浙江省举行第六十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浙江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
依据风险等级加强来浙人员健康管理。基于国内疫情形势综合研判,按照动态调整、精密智控的要求,我省对目前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和邢台市南宫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和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吉林省通化市、北京市大兴区等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廊坊市固安县和保定市定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呼兰区、道里区、道外区和大庆市龙凤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赵全营镇,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南京东路街道和宝山区友谊路街道等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对部分中风险地区根据疫情溯源等因素研判,对其所在城市来浙返浙人员不纳入重点管控范围。
对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涉及的来浙返浙人员,到达目的地须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应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浙返浙人员,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
此外,对全域已降为低风险的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二道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等来浙返浙人员已不再作为疫情防控重点人群。1月28日为今年春运启动日。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对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浙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四类重点人群返乡的,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实施必要的日常健康监测。为降低检测费用,对春运期间低风险地区出行人员,按自愿原则可采取混采技术开展核酸检测。其中,公立医疗机构以混采技术开展的核酸检测,每样本收费不高于20元。
压茬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的重要举措。经过全面调查摸底,按照保障重点、有序推进、确保安全、知情同意的原则,我省在第一阶段完成涉及进口冷链物品一线工作人员紧急接种的基础上,已完成第二阶段即铁路、民航、公路等交通运输服务从业人员紧急接种工作。医疗卫生人员、社会基本运行保障关键岗位人员等紧急接种工作正全面稳步展开,力争做到“应种尽种”。
赴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出行的人员,面临较高的病毒感染风险。凡因私出国(境)工作、学习的人员,可按各地规定的预约方式进行接种。相关人员持身份证、本地户口簿或居住证、护照、有效签证,以及必要的出国(境)证明材料,如民航机票信息、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劳务公司出具的证明等,到当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进行接种。
为确保紧急接种有条不紊推进,我省全面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接种单位归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操作,并发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管理模式优势,保证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现场值守,加强配套医疗救治保障。新冠疫苗接种主要依托街道(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还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就近便利原则设置临时接种点。目前,全省已有培训验收合格的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单位1967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设置233个临时接种点;截至1月28日,已组织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101.8万人、138.5万剂次,均未收到严重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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