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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嘉兴出口加工区B区原党工委书记马佩莲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年02月03日 12:37:33 来源: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嘉兴出口加工区B区原党工委书记马佩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马佩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利用对党纪法规的熟悉,处心积虑规避组织调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搞期权腐败,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佩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给予马佩莲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下达监察调查结论,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马佩莲简历:

  马佩莲,女,汉族,浙江嘉善人,1958年1月出生,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76年6月至2013年1月,嘉善县罗星公社钱桥大队插队知青;嘉兴地区农业学校农学专业学习;嘉善县农业局土肥站技术干部;嘉善县整党办公室工作人员;嘉善县农林局人秘股副股长;嘉善县纪委常委、案件检查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嘉善县惠民乡党委书记;嘉善县农林局(农业经济局)局长、党委书记;嘉善县副县长、农业经济局局长、党委书记;嘉善县副县长;嘉善县委常委、副县长;嘉善县副县长、嘉兴出口加工区B区党工委书记;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兴出口加工区B区党工委书记(正县级);2013年1月提前退休(工龄满30年)。 


标签: 责任编辑: 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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