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叶海明被提起公诉
2021年02月19日 11:32:5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钱祎
日前,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委书记、原局长叶海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天台县检察院依法审查,向天台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天台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海明在担任天台县国土资源局(2019年1月更名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
责任编辑:
庞舒青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