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2月18日,我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约旦输入),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2月18日24时,我省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9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43例,其中境外输入42例、省外输入1例。
这些情况返岗返学
无需核酸检测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大批返乡探亲人员将陆续返岗返学。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我省经评估决定,对工作地、就学地在浙江的人员,在春节期间跨省域或省内跨设区市流动的,如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直辖市为所在区),返岗返学原则上不应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无需将14天或7天等规定时段健康监测作为返岗返学的前置条件。为防止疫情传播隐患,对春节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规定需纳入“7+7”或“14+7”健康管理的返岗返学人员,继续执行必要的健康管理措施。
由于我省相当一部分企业、学校等单位并非处于城市主城区或县城所在地,对春节后由省外返岗返学的人员(含新增来浙就业人员),各地不应以在浙江工作地或就学地是农村为由,将其视作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要求实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此外,对来自省外全域低风险等级地市的人员,在春运期间途经我省农村地区进行短时间旅游或商务活动的,无需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不应限制其正常流动。
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
予以动态调整
基于国内疫情形势综合研判,按照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的相关规定,我省对目前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对中风险地区所涉及的来浙返浙人员,若无法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的,应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风险降级后,对原已纳入管控的所在地市一般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同步下调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变更后的健康管理时间按相关人员最初纳入管控之日起计算,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执行。
继续拓展
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
我省在全国率先上线“浙冷链”系统并持续迭代升级,涵盖流入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所涉“人、物、环境”全要素全过程信息,实现“一码统管、一链排查、一键存证”。
“浙冷链”系统已纳入3.1万家企业,累计赋码627万个,近30日入浙进口冷链食品日均2273吨,均已实施闭环管理。创新“链+仓”监管模式,全省建成31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当前,对企业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按规范要求生产销售的产品,按国内食品纳入管理。着眼于完善“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我省规定对2020年10月22日后在国内分割包装的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如未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识的,需“三证一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浙冷链”溯源码齐全,方可在省内流通销售。加强跨省交易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结合口岸通报数据和省际卡口登记数据,督促企业对已经省外监管仓检测、消毒的货品及时上传证书并赋码,避免重复检测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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