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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总书记学思维 | 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的生动实践
2021年04月13日 17:27:29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郑春燕

  法治思维方法强调以法治理念为基础,以法治基本内涵为约束和指引,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明确提出,在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中,要更好地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进行深入系统阐述。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其内在要求是一致的,都是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的生动实践。

  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首先强调党领导立法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而党只有首先领导立法,才能以法治的方式,掌舵重大体制与重大政策的整体设计。《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与地方立法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法》通过修订将地方立法权下放到设区的市一级,以确保地方改革有法可依,均体现了立法工作在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在构筑回应需求的法治模式

  用法治保障人民权利、增进民生福祉,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人民的利益、人民的愿望、人民的权益、人民的福祉,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法治体系与法治理论必须具有更强的开放性和弹性,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的新期望、新需求。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强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切入点,使“法治浙江”建设一开始就惠及群众,让群众感受到实际效果。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无论是“法治浙江”还是“法治中国”建设,都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成效的标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维方法的价值旨归。

  坚持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探寻中国特色的有效路径

  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将依法治国作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五个方面内容之一,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加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这两个“基本”,标志着我们党对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依法治国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确立党的权威地位的前提下,探索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机制;要兼顾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以人民利益为目的,增强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能动性。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与现实因素,“权威+能动+法治”,应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色路径。

标签: 责任编辑: 庞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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