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省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精神,部署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哪些具体目标?又该如何实现?今天起,本端推出《系列解读: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来看第一篇《全社会共同奋斗 率先走出共富之路》。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 黄祖辉:共同富裕是现代化的一个核心内涵和重要标志。浙江省在地区发展、地区差别、城乡差别,还有公共保障、基础设施,在全国是走在前列的,具备了向共同富裕发展的条件。
专家认为,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站在了迈向共同富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这不仅需要顶层设计,也要推进示范建设。而浙江的城乡差距、区域发展以及富裕程度等各项指标,都走在全国前列。
去年浙江GDP达64613亿元,稳居全国第4位;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6万和3万,分别连续第20年和第36年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浙江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6:1,是全国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今年一季度,这一数据又进一步缩小到1.85:1。
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 张若健:浙江的区域发展均衡程度高有比较优势,这次专门提出要“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对这浙江各方面发展的一种肯定。浙江不仅是城乡收入比在全国最低,还有区域发展、公共服务等等的指标,都是走在了全国前列。
眼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中央赋予浙江新的光荣使命。浙江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凝聚全社会共同奋斗推动共同富裕的强大力量,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体制机制创新,深化细化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专家表示,通过“山海协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等体制机制创新,浙江已经在先富带后富上作出有效探索。眼下推进共同富裕的新路径新方法,将以改革激发活力、挖掘潜力,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 郁建兴:把我们的各项制度体制的改革,都落脚到人民群众能够共享我们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福利,更好地诠释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眼下,对标中央战略要求,浙江已经谋定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七大目标任务:探索高质量发展有效路径、构建数字化时代社会形态、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共建共享文明和谐美丽家园。专家表示,这七大目标任务,既是对浙江均衡发展基础的升级,更融入了数字化、现代化等未来发展的新优势,最终指向让全体人民更有获得感。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院长 周华富:我们建设共同富裕,一定要跟时代的发展相适应。重点从七个方向进行发力,核心是人民群众的感受,落实好人民群众的期盼,围绕人的需求建造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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