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丈夫隐瞒患癌史 妻子起诉撤销婚姻!法院判了
2021年05月13日 08:31:10
来源:
天目新闻
近日,南通女子小张和丈夫小林恋爱一年后结婚,意外发现他在服药。丈夫坦白曾患甲状腺癌,现已治愈,不影响生活生育。小张认为他隐瞒重大疾病,要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林婚前隐瞒“曾患甲状腺癌”的事实是存在的。但这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是本案焦点。
民法典对“重大疾病”没有明确界定,法院通常参考《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对这类“重大疾病”作出认定。
小林的癌症是2017年之前患的,经手术治疗已经结束,目前恢复状况良好。法院基于这方面考虑,认为这不属于重大疾病的范畴。
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小张撤销婚姻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涉及到婚姻选择,尤其是结婚的时候,有如实告知对方的义务。不管自己身上有大毛病还是小毛病,都应该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就会产生很多纠纷。”
标签:
重大疾病;婚姻;甲状腺癌;法院;撤销;结婚;法律法规;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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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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