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这些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发布通告!
2021年08月10日 16:13:35
来源:
浙江公安
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机场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严密疫情防控措施,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在核验相关防疫信息时,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以及被确定为密接者或次密接者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
二、进入航站楼时,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人员登记、身份核查、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防疫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流行病医学调查、隔离管制等疫情防控工作,不听劝阻的。
三、乘坐民航客机时,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的,抢占座位、随意调换座位且不听劝阻的,拒不执行民航运输企业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入境来浙人员,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出入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的。
五、以暴力、威胁、谩骂、吵闹、无理纠缠等方法,阻碍医务人员、海关、出入境、机场公安等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的。
特此通告。
标签:
疫情防控;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犯罪行为;感染者;口罩;劝...
责任编辑:
董沈涛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