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月26日上虞发布消息,1月26日,杭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现通告如下:
1.请自1月19日起从杭州市滨江区来虞返虞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配合落实“2+14”管理。
“2+14”管理要求:即核验其到虞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当天到虞无证明的,或者已经到虞超过3天的,立即前往区综合服务点(最忆城市酒店上虞曹娥店,曹娥街道渡江路107号,联系电话:82005555)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2.有行动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3.“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服务
(1)高铁站、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交通枢纽场站“愿检尽检”核酸检测点服务对象为乘坐火车、长途汽车的来虞返虞人员,请在到达当日凭车票(凭证)自觉在各场站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绍兴防疫申报平台”或“重点地区来返虞登记”申报相关信息,并在到虞后第4天前往就近的“愿检尽检”点(除交通场站外)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接受离虞人员的检测。
(2)通过自驾等其余方式来虞返虞的来自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人员请在到虞后第1和第4天主动前往就近的“愿检尽检”检测点(除交通场站外)进行核酸检测,并在“绍兴防疫申报平台” 或“重点地区来返虞登记”申报相关信息。
(3)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人员请到虞后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措施。需要持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离虞人员请前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二人民医院)或就近的“愿检尽检”检测点(除交通场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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