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记者 祝梅 通讯员 唐豪)推进农民共同富裕,强村富民是关键。记者从22日召开的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粮食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浙江将全面推进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重点打好“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宅基地改革+乡村建设”“市场化改革+集体经营”“数字化改革+赋能创富”四套组合拳。
当下,浙江为何提出以农村集体经济为核心抓改革?四套组合拳如何谋划成型、如何出招?集成改革的“集成”又有何深意?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
以集体经济为核心
增强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壮大集体经济是牛鼻子。在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良熟村,去年村集体通过“村级留用地”置换取得1.88万平方米小区沿街店面,将近800万元的年租金收入陆续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障碍小区等建设工作中,还给村里的老年人发放共计价值210余万元的生活、餐饮、保险等福利。
激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让村民共享发展红利。浙江把深化“三块地”改革作为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的突破性抓手,不断充实农村奔向共同富裕的“家底”。创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浙江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等制度,截至去年底,全省土地流转率达到61.4%,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农民和村集体土地租金收入近90亿元。
“创新经营机制,不光是为了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更要解决部分村难自强、难富民的问题,增强村集体的造血功能。”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浙江已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但仍有一部分相对薄弱村刚刚迈过标准线;不少村还存在资产资源碎片化、低效化,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不够规范,缺乏能力强的村集体带头人和经营人才等难题。
要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破解行政村单打独斗的困局。为此,浙江创新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片区组团机制,通过要素资源统筹、多业态经营,探索集体经济的区域均衡解法。去年底,嘉善县多个街道共33个村的代表领到了共计1240万元的分红支票。这笔分红源自这33个村“抱团”投资的跨区域多村联建强村项目,以股份合作形式突破区域限制,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参与村获得了新的增长动能。
以创新联动破题
强村富民之路怎么走?改革是根本动力。湖州安吉,宋茗白茶有限公司,一条先进的安吉白茶数字化生产线即将迎来忙碌的春茶生产季。得益于湖州在2019年率先探索的标准地改革,企业在5.6亩农业标准地上建起数字工厂,日产能从10吨提升至20吨,可辐射周边3万亩茶园,带动千余农户增收。
瞄准农业配套建设用地“供地难、用地贵、拿地慢”等问题,湖州通过设定亩均带动农户、劳动力、投资、产出等准入标准,破解农业项目发展的空间难题。截至今年1月,湖州全市共有135个农业主体申请的农业“标准地”获批,落实建设用地599.6亩。以标准地改革为引擎,近3年带动当地新引进的投资千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已达466个。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前提。浙江打出改革组合拳,就是希望让好项目有空间、有动力落户农村,同时带动人才、资金、技术的汇聚、生根。”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标准地改革+农业‘双强’”这招组合拳里,改革发挥引领作用,农业“双强”是驱动力,二者的组合着眼于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强高质量农业项目投资招引,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
“深化集成改革,浙江旨在形成项目、政策、要素的赋能合力,重塑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上述负责人说,四套改革组合拳瞄准兴业富民、活权富民、强村富民三大重点。接下去,浙江将出台农业标准地改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等意见,制定闲置农房激活改革方案等,持续完善落实“强村富民”的关键政策。
以市场化手段驱动
浙江提出,集体经济的经营要与市场化改革相结合。
对如今的浙江农村来说,除了土地、房产,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也是“潜力股”。衢州常山通过一套统一的收储标准,实现了对这些生态资源的分类包装、策划和开发。
“通过深化集体经济经营机制市场化改革,全面激活乡村资源,讲求的正是更好实现资源、资产经营增值。”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浙江要推动集体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有机融合,还要用好“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等创新机制,激活全省约8000亿元的村集体资产。
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来自省农业农村厅的数据显示,目前浙江县、乡、村三级已有千余家“强村公司”,平均每家强村公司年盈利200多万元,年回报率达14.4%。
在去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707亿元的基础上,今年浙江提出全省集体经济总收入要达到770亿元,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集体股份分红达到105亿元,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
“强村富民,既是并列关系,也是递进关系。”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说,农村资源的激活,对于浙江加快城乡结构调整、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意义重大。浙江将总结义乌、湖州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经验,深化绍兴等市县“1+5”国家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深化义乌、德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等,加快试点带动,推进“强村富民”改革星火燎原。
与此同时,浙江还将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争取全省域农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益;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形成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依靠改革手段,形成推进农民市民化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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