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现就嘉兴市本级学校停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嘉兴市本级三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从3月29日起暂停线下教学,除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住校生可以留校,其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一律居家参加线上学习,幼儿园学生停课停学。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再确定返校复课时间。
2.嘉兴市本级高中段(普高、职校)学校,从3月29日起实行全封闭管理。为减少人员流动,住校生继续留校并开展线下教学,通校生停止返校,居家参加线上学习,并严格执行不流动、少流动的防控要求。除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无法返家学生外,其余住校生4月3-5日放假。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再确定返校复课时间。
3.嘉兴市本级高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即日起严禁无关人员出入校园,学校视情况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嘉兴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嘉兴市南湖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南湖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29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和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停工停产。
9.严格管控高速出口,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
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嘉兴市秀洲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秀洲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29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和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停工停产。
9.严格管控高速出口,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并向所在的村(社区)、单位报告。
秀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嘉兴经开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3月29日零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现将响应期间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1.非必要不外出、不扎堆、不聚集。
2.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严格守好各类“小门”。
3.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托育机构及线下培训机构暂时停课停学。
4.除超市、商场、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的服务类场所,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暂时关闭。各类景区暂停开放。
5.暂停各类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饭店、餐馆等不得堂食。
6.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暂缓举办5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
7.加强对零售药店药物销售管理,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细菌等四大类药品。
8.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和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企业外,其余企业一律停工停产。
9.严格管控高速出口,除保障生产、生活、防疫等重点物资运输外,暂停车辆进入;国道、省道车辆可过境,人员不得下车;出租车、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暂停营运。
10.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按照“三区”管理规定执行。红、黄码人员严格按照管控和核酸检测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保持间距,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不适症状及时就诊,并向所在的社区、单位报告。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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