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文明是什么?是你的一次弯腰捡拾垃圾,是你文明出行的每一天,是你对美丽家园的守护……文明,在生活细节的每一处……
满城尽是“志愿红”
自“醉美之城文明先行”乐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启动后,一道道“志愿红”活跃在乐清的角角落落,成了春天里最美的城市风景。看着满城“志愿红”,许多市民也纷纷响应,报名加入了早晚高峰期文明交通志愿队伍。
“你好,请把头盔的扣子系好,如果遇到危险,它能保护你的头部。”“请行人站在等候区耐心等待交通信号灯,绿灯亮起再走。”“请注意安全,电瓶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哦。”……在清远路和伯乐西路的十字路口,一句句温馨提醒在市民耳边响起,志愿者举着“文明出行”的指示牌,神情关切地向市民朋友叮嘱道。在行人等候区,大多数行人都佩戴着口罩,耐心地等待红绿灯,不争不抢走斑马线,有序通过马路。一位骑着自行车的大爷也在斑马线的等候区停下来,他娴熟地从自行车的座位上下来,推着车走过马路。不一会儿,绿灯倒数读秒,信号灯发出急促的提示声,斑马线上的行人立刻加快了脚步,快速通过路口,一幕幕安全有序的画面展现了乐清人的文明素养。
路过的市民小刘表示,她发现乐清人的素质越来越高了,城区道路畅通有序,环境干净整洁,大家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周边环境,有时喝完奶茶,路边找不到垃圾桶,她不会随手乱丢,因为路面太干净了,不想因为自己的一个不文明行为给市容市貌抹黑添乱,她会一直将其拿在手里直到找到垃圾桶再扔。同行的朱女士也为欣欣向荣的城市面貌点赞,她喜欢乐清,也非常高兴能通过身边点滴小事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为越来越美的家乡作贡献。
据市文明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我市许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理念深入人心。各部门、乡镇(街道)都组建了多支志愿队伍,定期开展文明巡路活动,以文明劝导、督查整改为抓手,促使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进一步优化。“文明是自觉,更是习惯。”市文明中心的工作人员说道,接下来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开展“醉美之城文明先行”活动,让文明浸染乐清大地。
文明礼仪伴我行
“阿姨你好,骑电瓶车要戴好头盔,小同学也要戴,注意文明出行呢。”日前,城南第一小学学生组建了一支志愿队伍。小志愿者穿上志愿马甲,协助家长护学岗,共同在校门口管理疏导交通,对未戴头盔的家长和同学温和劝导。
在校门口,一些低年级同学弯着腰慢慢向前走,时不时抱怨身上重重的书包。于是高年级的志愿者便主动上前,接过他们的书包,帮忙拿进教室。
同时,小志愿者们还拿起抹布,提上一桶水,步行至学校大门旁边的公交站,仔细地擦拭公交站牌、座椅。
学生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刘璐茜 摄
“孩子们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感受到了互相帮助、快乐劳动的氛围。”该校教师王丽娜说道,此外,许多家长也主动参与到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通过大手牵小手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活动,家校联动共同引导未成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老师们,早上好!”昨日上午7时许,白石小学校门口,一张张充满朝气的笑脸映入眼帘,孩子们有礼貌地向老师问好。家长们戴着口罩,看着孩子入校后就有序离开。
白石小学校园一角还展示了孩子们对“文明礼仪伴我行”的理解。“有同学受伤了,其他同学热心帮忙推轮椅、端餐盘。”“小添同学会在课间主动捡起地上的纸条,扔进垃圾桶。”“同学们离开疫苗接种点,向工作人员说再见。”……当孩子们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时,便会记录下来,通过身边的小事、榜样力量,学会感恩,文明之风吹遍整个校园。
该校教师王海乐告诉记者,文明礼仪已经成了该校学生的必修课之一。学校每位学生不仅要参与《“乐清有礼文明有你”——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班会课活动,学习文明礼仪的含义、校园礼仪的具体内容和文明规范行为,还要以学生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到垃圾分类宣传、房前屋后清扫、敬老院慰问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深刻明白做一名文明学生的重要意义,逐渐养成知礼仪、懂礼貌、讲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把礼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近年来,在市文明中心、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全市近160所中小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生实践志愿活动,在校园文化长廊、教学楼、食堂、广场等各个场所设立“光盘行动”、垃圾分类、低碳环保、文明礼仪、爱护社会公共设施等宣传内容,倡导奉献友爱、乐于助人、文明有礼的良好风尚,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全面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助力营造文明城市建设氛围。
“小微不文明”行为目录清单
市民可对照此表进行自查自纠
●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单位、个人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
●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饲养人未及时清理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宠物和信鸽污染环境;
●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
●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
●随地吐痰、便溺;
●在树木、地面、电杆、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
●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有关物品;
●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
●绿地内挖土取石、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废弃物、野炊;
●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晾晒衣物、悬挂设施、捆绑树身;
●不文明养犬和其他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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