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24日讯(记者 夏丹 通讯员 沈琛杰)近日,省财政厅正式印发《“钱随人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浙江成为全国首个系统化、集成化探索“钱随人走”制度改革的省。在财政部去年印发的《支持浙江省探索创新打造财政推动共同富裕省域范例的实施方案》中,有一条就是“支持浙江省探索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路径”,加快构建“钱随人走”制度体系广受关注。
什么是“钱随人走”?前无先例,浙江又将如何开路?记者采访了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张远东。
问:“钱随人走”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义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省流动人口快速增长,在为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给人口流入较多地区带来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压力,而现行政策中也存在地区间保障水平差异较大、补助和支出需求错配等问题,如何解决好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保障,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重点和难点。
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光荣使命,这既是一块金字招牌,也是一份政治责任。我省具有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均等、高水平均衡等基础条件和优势,更加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条件、有能力在这方面率先探索、率先探路。
作为一项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我省前期已在卫生、教育领域率先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转移支付分配的合理性和精准度。
现在通过这项改革,我们将构建一个以人为核心的转移支付体系,把财政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地方,让财政资金配置更加精准、市县的财力保障更加均衡、各地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均等,保障标准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引导我省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浙江样本。
问:如何理解“钱随人走”?
答:要深入理解“钱随人走”,可以把这个概念逐一拆分,通过厘清“钱”“人”“走”和“谁”的关系,来弄清“钱随人走”制度改革的目标和实现路径。
第一步是明确什么“钱”。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安排了各类财政支出,但这些支出并不都与人口密切相关,我们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的11类公共服务领域、95项公共服务项目为基础,结合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等属性,确定纳入“钱随人走”制度改革的范围清单。
第二步是明确哪些“人”。不同的公共服务领域对应的保障人群和服务对象是不同的,例如公共卫生对所有人群开放,但义务教育只服务于纳入学籍管理的学生,因此对应的改革方式不能简单地“一刀切”。我们按普惠型公共服务和特定享受对象领域、省内转移人口和省外流入人口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改革。
第三步是明确怎么“走”。按照先易后难、分步走的改革思路,结合改革实施主体的财力状况,优先选择与人口或特定享受对象直接相关、按核定标准执行的运行成本,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和人口因素权重。比如,义务教育的改革,优先选择学生生活补助、免费提供教科书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项目,再逐步推广到学校运行、校舍建设等方面。
第四步是明确“谁”来改。按照浙江现行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省级负责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的“钱随人走”制度改革;市县参照省级改革模式,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钱随人走”制度改革。
问:推动“钱随人走”,现阶段的难点何在?
答:从前期多次调研情况以及多方了解的情况来看,目前我们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两个:
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较难确定。核定合适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是改革的重中之重,但各地的标准差异较大,如何确定一个合理的标准,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可接受的浮动区间是下一步需要攻坚的难点。
二是可能会削减部分地区的上级补助。对部分人口流出大于人口流入的净流出地来说,“钱随人走”可能会减少这些地区得到的补助。一方面从资金配置的角度来看,常住人口的减少带来公共服务变动成本的减少,按照资金随人走的原则,相应的转移支付如果不变,反而会造成资金配置效益的降低;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建立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通盘考虑全省各市县的财力保障水平,安排均衡性补助资金,保障全省财力更加均衡。
当然,有一点需要清醒认识,既然是改革探索,就必然会有一个反复实践、反复完善的过程。改革不可能一夜之间实现,它会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问:可否畅想一下,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浙江老百姓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会有什么变化?
答: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非常贴切。它写道,“未来,希望有更好发展的人,仍可以往大城市跑;喜欢安逸生活的就留在县城,也不用担心那里的教育、医疗等基础公共品会比大城市差太多。”这正是浙江“钱随人走”改革想要达到的理想目标。
希望浙江的探索成功后,人走到哪里,资金就跟到哪里,基本公共服务也提供到哪里,让大家能真真切切感受到生活在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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