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有一位不想打工,靠偷电瓶车变卖养活自己的看守所“常客”——犯罪嫌疑人黄某。
2022年5月27日晚,绍兴市越城区东湖派出所民警赵成竹、吕郭涛在抓获黄某时,黄某正在马山街道一网吧上网。据黄某交代,自己没钱了就去偷电瓶车卖,卖来的钱就用来吃吃喝喝、上上网。黄某老家在江西,在绍兴无固定居所。
面对民警的调查讯问,黄某声称自己记得清的偷电瓶车已有9次,最近一次是在2022年5月26日上午,在绍兴市蔬菜批发市场后面朱尉村水稻田附近,当时从网吧出去后,因为没有钱花,就又想着去偷电瓶车卖点钱。
殊不知,东湖派出所民警早就盯上了黄某,他的作案轨迹早已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并且,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研判分析,早已锁定了他常去的落脚点,只待时机成熟将他一举抓获。他屡次在东湖街道偷电瓶车,而且是专挑旁边没人,钥匙插着可以直接骑走的电瓶车下手。自今年4月至5月,短短两个月的工夫,就偷盗电瓶车9辆。除了在东湖街道的村子和果蔬批发市场等地流窜作案了7起,还在马山街道作案2起。
黄某称,每偷一辆电瓶车,都会立刻把它卖了。要么是卖给修理店,要么是卖给收破烂的,每次大约卖个两三百块钱,拿的都是现金。9辆电瓶车,黄某大概非法获利2700元,这些钱都被他吃吃喝喝花掉了。
经民警了解,黄某今年26岁,在2021年因盗窃被江西法院判刑8个月。他实际上也有父母姐妹,但黄某声称与他们早已断绝关系,他们不管他了。没有亲人的管束,黄某一直以网吧为“家”,没钱了就去偷电瓶车。民警语重心长地教育黄某:“你要是吃不了打工的苦,就要吃失去自由的苦。”黄某表示自己会努力改过自新。
黄某因多次盗窃,目前已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请广大市民朋友照管好自己的电瓶车,做到人走车锁,钥匙随人带走,不给不法分子偷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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