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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再出十条公积金新政,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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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08:35:26 来源:绍兴晚报

  去年,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多项政策调整,在促进房地产消费和惠及缴存职工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开年没多久,绍兴市再出十条公积金新政,旨在通过政策调整继续助力安居优居。

  此次绍兴出台住房公积金助力安居优居十条举措将于3月1日起实施。以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为例,我市将放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按年、按季、按月自由提取。同时加大对重点对象的支持,允许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新青年等按实、按缴提取;并且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的缴存职工按季、按月转账直付租金。

  以优化家庭互助支持范围为例,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家庭互助支持范围有所调整,将购房(含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新)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扩大至房屋共有产权人或贷款共同还款人的直系亲属。

  以放宽提取情形种类限制为例,如缴存职工符合多种提取情形的,一年内申请提取情形由原则上不超过一种放宽至不超过两种。

  以调整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上限为例,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上限由20%提高到50%,这意味着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额度将大幅上升。

  以调整重点支持对象贷款额度上浮标准为例,新市民、青年人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标准由上浮20%提高到上浮30%;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标准由上浮20%提高到上浮30%;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标准由上浮30%提高到上浮50%。

  以给予困难家庭贷款利息补贴为例,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购买首套房或参加“以旧换新”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给予前3个自然年度内贷款利息30%的补贴。

  以给予住房困难家庭贷款利息补贴为例,县级及以上住建部门认定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首套房或参加“以旧换新”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给予前3个自然年度内贷款利息20%的补贴。

  以给予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利息补贴为例,灵活就业人员购买首套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给予前3个自然年度内贷款利息10%的补贴。

  “十条新政将于3月1日起执行,其中贷款业务以受理日期为准。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不重复叠加。而贷款利息补贴为一年一补,实行免申即享、无感兑现,在每年年初由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发放至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致力于释放最大制度红利,紧盯新青年、新市民和新业态群体,加大政策倾斜,拓展缴存形式,吸引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让更多人享受政策红利。同时全面优化提取使用的额度、条件、频率等,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优化重点人员上浮政策,全力释放消费潜力,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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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积金责任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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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开年没多久,绍兴市再出十条公积金新政,旨在通过政策调整继续助力安居优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