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浙江省“之江潮”文化奖经提名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组织委员会评审等程序,遴选产生了入选成果,现将入选成果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意见。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来信、来电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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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之江潮”文化奖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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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之江潮;文化责任编辑:徐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