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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清淤11009万方 浙江提前完成年度清淤任务
2016年09月21日 18:52:01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张冰
【摘要】 截至今年8月底,浙江全省已累计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量11009万方,占年度计划的109%,提前完成年度清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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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诸暨市江藻镇面积达120亩的雁宿湖清污工程全面启动,该镇用10多台挖机、推土机和40多辆运输车辆对这个古老的湖池进行大清污。(徐德文 朱晖/摄)

  浙江在线杭州9月21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张冰 通讯员/徐鹤群 编辑/沈正玺)记者今天从水利部门获悉,截至今年8月底,浙江全省已累计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量11009万方,占年度计划的109%,提前完成年度清淤任务。

  围绕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今年浙江计划河湖库塘清污(淤)共10100万方。其中,湖州1800万方,绍兴1500万方,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6个设区市各1000万方,衢州440万方,丽水210万方,舟山150万方。

  截至8月底,全省已累计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量11009万方,占年度计划的109%。目前,全省相关开工项目共16619个,已完工14049个,完成投资40.6亿元。其中绍兴、湖州、金华、杭州完成量靠前,杭州、宁波、绍兴、嘉兴、金华、台州、丽水7市已提前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此前,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浙江省水利厅曾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河湖库塘清污(淤)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妥善处置淤泥。加强污(淤)泥重金属和有机物的监测,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合理处置污(淤)泥。加强污(淤)泥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清污(淤)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记者了解到,全省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总结出了一系列因地制宜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绍兴柯桥区建成三个淤泥固化中心,实现清淤工作常态化、机械化、市场化、资源化;德清县创新实行“七法清淤”模式,充分利用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优势,采用声波技术测量河道淤泥数量,对河道进行动态监测管理等。浙江在线将推出系列报道,关注全省各地清淤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责任编辑: 沈正玺

标签: 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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