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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这些人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度
2021年05月07日 16:01:45 来源: 浙江在线 通讯员 袁婷 朱慧 徐梦佳 杨晓璇

  浙江在线5月7日讯(通讯员 袁婷 朱慧 徐梦佳 杨晓璇)春雨润物无声。一场事关社会救助的数字化改革正在浙江悄然发生。

  为深入推进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国网浙江电力日前下发了《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对象优惠用电政策的实施细则》,依托政企数据共享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免费用电基数申请”“一件事”线上联办模式,社会救助对象在完成资格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实现免费用电申请“无感”办理。

  其实,2021年1月起,国网浙江电力就在衢州率先试点推进社会救助对象免费用电“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

  浙江衢州柯城区上妙村特困户翁婆婆就提前体验到这一改变带来的便捷。“我还没有去申请优惠用电,接到供电公司电话,信息确认后就办好了,太方便了。”自从接到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翁婆婆办理优惠业务后,她在村里逢人就夸。

  近年来,社会救助对象名称和范围都有所调整,为更好落实原有的惠民政策,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四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对象用电和有限数字电视服务收费减免的通知》(浙民助〔2020〕104号),要求2021年1月1日起,浙江省社会救助对象优惠用电政策的实施范围,由原来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

  以往,翁婆婆要享受到每月15度免费用电政策,先要到民政局申请救助资格认定,再凭着民政局发的社会救助证到供电营业厅办理用电优惠业务,来来回回要跑上好几趟。现在,翁婆婆在民政局申请社会救助资格时,民政部门告知免费用电政策,并登记了她的用电信息后,数据实时共享到了供电公司的业务系统,供电公司在线进行资料审核,并与翁婆婆核对确认后,就可以完成办理了。对于部分特殊对象电话确认不方便的,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安排红船共产党员服务队上门确认,当面办理。截至1月底,衢州全市社会救助对象优惠电政策覆盖4.5万户。

  为什么能推出这样的便民举措?背后是浙江的数字化思维。

  以前,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及免费用电办理分属民政部门、供电公司负责,存在申请两头跑、资料重复提交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国网浙江电力与浙江省民政厅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贯通民政部门大救助系统与供电公司办电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对象在民政部门完成资格认定后,通过省大救助系统实时共享认定信息至办电平台,相关免费用电申请的档案信息线上流转共享,各级供电公司收到信息后主动联系客户办理免费用电业务,不用客户再次上门提交资料办理,实现优惠用电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全程“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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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数字化的力量传递关爱温暖,全面助力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目前,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正在不断向纵深推进。国网浙江电力还将继续在水电气联办、转供电加价联合整治等领域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加快建设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不断助推浙江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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